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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我市众创空间的建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3 14:0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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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顺应网络时代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形势,构建面向人人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根据2015《政府工作报告》缩略词注释的定义,众创空间是“顺应网络时代创新创业特点和要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   

一、我市发展众创空间的问题及原因

顺应形势,我市将众创空间建设作为互联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明确要落实“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扶持龙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壮大发展,积极申报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园区。在此背景下,全市众创空间建设呈现出热火朝天的状态,但目前大多还处在建设或起步阶段,尚有不少困惑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认知程度不高,民间参与热情有限

对众创空间概念缺乏明确认识,发展中概念不清、目标不明,以至对众创空间建设的可行性和自信心都显得较为不足。

1.对众创空间的价值缺乏正确认识,对于众创空间给产业发展的贡献、对于平台本身发掘好项目获得投资收益的认识不足,造成不少民间力量认为众创空间建设是政府的事情,参与热情有限。

2.在发展定位上不明确,对不同的众创空间如何突出自身资源优势、面向不同人群的创业需求,进而实现各自的错位发展,仍然较为迷茫。

(二)创新力量薄弱,创客成长有限

1.入驻项目、领域单一,创业群体很多以成功商家为主,对象单一。

2.组织方式以入驻为主,形式单一。主要以提供网络配套的工位、公共会议室等方式吸引入驻为主,缺少公共实验室、科研设备等,组织方式表现出简单集中而非思维聚合的特点,使得创业团队的创新裂变能力较难提升,较难吸引真正从事高成长性研发的团队。

(三)配套服务不全,创业扶持作用有限

入驻门槛有待进一步开放。已入驻项目仍以公司制的企业为主,仅靠“金点子”零起点创业的草根创客团队几乎没有,求成熟、求投入的传统思维仍然存在,宽容失败的氛围有待提升;入驻期间,创业辅导作用不明显,配套服务有待进一步完善。从各地实践来看,这些基础服务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辅导、融资对接、活动沙龙、财务法务顾问等等。此外,还应包括设立早期基金,帮助初创企业进行补贴的政策申请,通过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提供工位注册的工商服务等;创业团队成长后的承接服务需要跟进。对于有成长前景的项目,在其存活下来后爆发式增长阶段,面临如何对接基金投资助其壮大,壮大后办公场地如何转移承接等问题,尚无较明晰的途径。    

二、对进一步发展我市众创空间的几点建议

(一)理念先行,营造生态氛围

在发展思路上,要立足实际,遵循市场导向,营造重视和鼓励众创空间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正确定位本区对众创空间的吸引力和承载力,防止大兴土木和一哄而上。

1.加大对众创空间建设的工作重视力度。明确负责众创空间建设的专门领导力量、牵头服务部门,对全市的众创空间提供统一的概念界定、政策对接、建设指导,传递政府重视和鼓励众创空间建设的信号。

2.倡导创业创新文化。通过发布“众创空间地图”、“创客指数”、通过举办创业创新大赛、青年创业大赛、网商创业赛等活动,引导更多人投身创新创业大潮。构建线上线下创业宣传传播体系,搭建统一的创业活动发布平台,进行整体宣传推介,扩大武汉市整体的创业创新影响力。积极倡导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树立崇尚创新创业的价值导向,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

3.整合资源立足实际。注重充分利用传统的孵化器、科创园区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优化和完善运营机制和业务模式,整合社会资源,警惕地产型机构大兴土木和盲目型机构形式主义的一哄而上,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二)优化服务,完善平台建设

发展众创空间,核心在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创业创新公共服务、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环境三个方面。因此强化政策引导和优化政府服务对于完善众创空间平台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1.加大对众创空间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议参照先进地区的政策措施,针对众创空间发展中的困难和瓶颈,出台更为系统的扶持政策,合理设置一次性奖励额度,将更多的支持力量延长到整个众创空间发展生态的过程,如给予众创空间一定的房租补贴,给予成功孵化种子企业的众创空间一定的创业孵化激励等,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2.加大对众创空间建设的行政服务力度。借鉴兄弟城市做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集中办公区登记制度,试行“先照后证”、“一照多址”,简化住所登记手续,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特别是向上争取工商登记中“众创空间”作为经营范围登记的可能性,以便于对众创空间的认定、扶持措施的落实、融资等服务配套的协调以及建设与运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

3.完善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完善创业服务人才体系,在已有人才引进政策的基础上,加强人才交流对接等服务活动,加大人才培训和科研讲座等公共性公益性人才培养服务力度。培育创业服务专业市场,健全财务、法务等中介机构市场,吸引优质的中介机构集聚。优化融资服务体系,发挥政府创投引导基金和财税政策作用,吸引银行、担保、小贷和P2P、各类基金等融资机构和媒介集聚,为本地的创业创新提供最优化最便捷的融资服务。

(三)培育典型,鼓励多元发展

遵循市场导向,既注重培育典型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又坚持开放性,允许“百花齐放”,鼓励多种主体、多种组织形式和多种运营方式共同发展。

1.立足现有项目做大做强树典型。依托现有众创空间项目,营造竞相发展各具特色的氛围。除了围绕“全要素”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外,坚持分类导向和问题导向,鼓励各个平台依托自身优势和本土产业实际,错位竞争、比学赶超,加大对集聚项目好、发挥作用大的平台的宣传力度,鼓励典型引路。做优做活官方“创客空间”平台,建立众创空间联盟或协会,通过行业间自律的形式,促进各众创空间资源共享。

2.明确重点目标招商选资引典型。坚持以项目和人才为抓手,针对我市高校科研力量、学生创业群体活跃的优势和大城市众创空间运作相对成熟的情况,重点加大与高校及其下属科研院所合作,探索引进成熟众创空间在各个区设立分平台,用足其溢出效应。争取以项目引人才,以人才带项目,出形象出典型,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3.坚持开放包容鼓励多元发展。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吸引民间资本投入。鼓励高校、企业、基金、团体、个人等多种主体参与,支持本土企业在转型升级中盘活利用原有存量楼宇资产。允许众创空间以企业法人、公益组织、创业社区等多元化组织形式存在。鼓励探索自主运营、第三方机构托管等多种运营模式,给予平等的政策支持。

 


建议人:
武汉供电设计院  蔡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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