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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街科协组织职责定位的思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6/12/30 14: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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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组织要坚持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责定位”。武汉市政提出,到“十三五”末期,我市公民科学素质比例要由现在的10.7%增加到16.5%。这些都对科协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但由于各级科协的层级、架构、资源不同,权责有很大区别。因此,深入思考当前区、街科协的职能定位很有必要。

一、登高望远,深刻把握区、街科协组织固有的特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十二条规定“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由此可见,科学普及既是创新发展的有效方式,又是提升国民科学素质、增强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手段。从区、街科协过去的工作实践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承上启下,联系群众最广泛

区、街科协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同级党委领导下的人民团体。对上要贯彻党委和政府的科普决策,向下要反映群众对科普工作的意愿 ,不仅是科普活动的“中转站”,更是“加油站”。尤其是辐射范围广、人员数量大。江汉区科普工作涉及30多个街道与部门、107个社区和50多家科技型企业的3000多名科技工作者,以及93万多居民群众。

(二)面向大众,科普工作最具体

与省、市科协相比,区、街科协宏观战略性的规划工作少,微观具体性的落实工作多,科普工作更接地气。既有青少年、社区居民、城市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类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教育,又有提高科学素质比例、扩大科普宣传覆盖、创建科普示范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等四项职能的落实。区科协需分解年度指标任务,收集科技工作者建议、筹办科普年会,开展日常工作检查等。这些工作都需要真刀真枪。

(三)贴近实际,服务群众最实惠

近年来,江汉区及各街科协创建各级科普示范社区26个,开办科普大学教学点11个,这些工作从最贴近居民群众,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科学饮食、健康养生、安全急救等方面着手,普及科学知识,既丰富了他们的生活常识,也满足了他们求健康、求长寿的心理愿望。深入开展、院士专家进校园、送3D打印机进校园等活动,不仅激发了青少年的学习兴趣、丰富他们的科普知识,还有助于他们增强创新意识、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 “创客”培养和创新人才成长。

二、忧近虑远,认真分析区、街科协组织存在的问题

孔老先生的“人无远虑 、必有近忧”深刻揭示了人生必备的忧患意识,对于科协组织而言,现实的困境及长远发展都存在一些突出问题。

(一)体制不顺

1.组织设置缺依据。《科普法》只是规定“科学技术协会是科普工作的主要社会力量。”但没有明确其组织设置要求和违法责任。《科协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科学技术工作者集中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有条件的乡镇、街道等建立的科学技术协会……”。这个“有条件”怎样界定和衡量,未予明确,不易掌握,缺乏操作性。

2.思想认识有误区。有的领导认为,科学普及太大太虚,各单位事情繁多,科普可有可无、可多可少。有的群众觉得,如今社会竞争激烈、生存困难,人们的兴趣爱好不同,有没有科普无所谓。

3.人员调入障碍大。区科协组织属于党群参公,工作人员属公务员编制,但在中层及一般干部新老交替时,往往出现“公务员编制不愿进,事业编制进不来”的尴尬现象,导致长期缺编、无法补充新的人才,人员配备严重不足。

(二)机制不活

区科协机构组织属区委领导,而全民科学素质提升则由区政府负责,从积极方面说,有利于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从实际来看,往往因为分管副书记、副区长精力有限,导致一些需要区领导出场的工作久拖难决。街道科协分管领导与党建、经济和文化相关的都有,五花八门、不一而足,随意性较强。经费管理呆板。虽然区级科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但街道科普经费无明文规定。省、市、区奖励支持街道科普经费,也由于没有具体的使用标准,区科协又没有规范和细化的权限,致使科普经费成了“玻璃瓶内的萤火虫一一看的见,用不到。” 

(三)工作不实

一些科协组织惯性思维很深,习惯于用老工作办法、老经验开展工作,用会议贯彻会议,靠文件落实文件,机械理解、刻板执行上级文件和有关精神。以听汇报、看台账来考工作评绩效,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现象严重,导致很多工作长期浮在表面,有的单位推进科普示范社区创建、保障科普大学开班频率、落实科普室对外开放等基础性工作上力度不足;不在真抓实干上花心思,却在资料台账上加水分,敷衍了事、应付检查,不求过得硬,但求过得去。

三、积跬致远,加强区、街科协组织建设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要加强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促进。”荀子在《劝学》中说“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河”。解决 区、街科协存在的突出问题,必须以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跬致远。

(一)完善顶层设计

科协组织的法规依据是《科普法》。但这部法律颁布于2002年,到现在的14年中,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社会治理结构和人民对科学素质的需求都有深刻变化。建议提请全人国大尽早修订完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对工会组织设置的规定,着重对机构设置、职能范围及违法责任予以明确和规范。建议中国科协对街道科协设置的“有条件”予以解释。省、市科协应依照法律规定,研究和明确区级科协组织解决“进人难”的措施,细化科普经费的使用、管理办法,规范街道专职科普人员的配置标准。

(二)鼓励实践探索

今年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在与各区政府签订的《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责任书》中,明确提出“利用项目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在街道(乡镇)配备专职科普人员”的任务要求。这是很好的思路办法,应加快落实,全面推广。区科协也可以与其他部门开展横向合作,汇同工会、团委、教育局组织劳动者、企业家、学校师生等重点对象,开展科学普及活动,突破“孤岛效应”困境,提升工作效能。鉴于区科协与区科技局职能有相近之处,也可以尝试在保持各自机构独立性的前提下,实行合署办公。

(三)改善工作方式

当前,科协组织必须树立破冰的勇气和决心,增强创新意识和担当精神,以推进群团工作改革创新为主线,以受众欢迎和整体效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在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上下功夫。要适应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趋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科学普及的增长性需求。区、街科协应探索“走出去”的战略,以“中间人”的身份,通过沟通协调,让高校、科研机构与市场上的科技企业“说上话”,促使高校、科研机构的有关研究项目,加快成果转化、试点示范和技术推广。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邀请高校社团学生干部、文艺特长生以志愿者的形式参与科普活动,既壮大其工作力量,又能为他们强化科普意识、开展科普实践、锻炼工作能力提供平台。

(四)增强工作实效

区、街科协要根据目标任务,对社区科普大学教学点、科普画廊和科普室利用等,做好日常指导和检查。规范教学点开班频次、学员数量和教学安排标准与要求;加大科普经费投入,强化科普阵地日常管理及利用,吸引更多群体参加科普体验;学习和借鉴其他城区、街道推行科普信息化建设的有益经验,建设科普电子宣传屏、电子科普画廊、科普数字图书馆等硬件设施,拓展传播渠道、丰富传媒方式。

总之,区、街科协组织职责定位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的课题,只有注重科学普及工作的广泛性、具体性和实效性,其职责定位才能把握更准确,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等职能才能更好到位。

 

 

建议人:
武汉市江汉区科协    钟家伟    张小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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