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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黄金十条”与“互联网+”创新创业协作联动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11/10 1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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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进入速度变化、结构调整、动力转换的新常态,创新驱动成为产业转型与区域发展的根本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席卷全社会的热潮。武汉市为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实现创新湖北、建成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需要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步伐。在此背景下重新审视武汉市2012 年出台的《促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创新的若干意见》(简称“黄金十条”)具有重要的意义。

进入2015年以来,中国经济下行态势明显,企业竞争环境愈发严峻,企业面临转型升级的巨大压力。然而以阿里巴巴、腾讯为代表的互联网平台企业逆风前行,展现了依托互联网东风高速发展的蓬勃生机。而与此同时,武汉互联网企业却呈现出“消失在中国互联网版图”的奇怪现象。为什么以雷军(小米)、周鸿祎(奇虎360)为代表的湖北人在中国互联网舞台上写下了浓墨重彩,而科教大市武汉既没有诞生出类似小米这样的百亿级互联网企业,也未能留住几家规模相对大的互联网企业(如PPTV从本地搬到上海)。因此,进一步透视武汉市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对创新创业环境,以及科技型企业成长的影响,推进武汉企业抢抓“互联网+”的发展机遇,就成为本调研报告的研究目标。

近来,李克强总理多次提到让中国经济站在“互联网+”的风口。所谓“互联网+”实际上是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的新形态、新业态,通过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生产要素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领域之中,从而提升实体经济的创新力和生产力。武汉市为建成全球有影响力的产业创新中心,应该加大全面创新改革力度,清除制约科技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抓住“互联网+”历史机遇,促进创新创业与产业发展实现新突破。

一、“黄金十条”实施过程与效果分析

(一)政策实施演化

为激发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活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2012年武汉市出台“黄金十条”,主要包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创新创业以及激励创新要素三个方面。在此新政带动下,2013年东湖高新区颁布了“黄金十条”实施导则,支持企业及校企建立研发机构,每年最高可领1000万元研发补贴。2013年12月,湖北省出台《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简称“科技十条”,规定高校、院所研发团队在鄂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的收益,最高可达99%。上述政策演化过程如表1所示:

 


 表1   创新创业政策演化

 

从“黄金十条”到“科技十条”,东湖高新区借鉴硅谷、以色列等地区的创业经验,完善政策激励和环境营造,有效激发了光谷科教人才的创新创业活力,科技成果产业化取得显著成效。

(二)“黄金十条”实施效果分析

1.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取得明显成效。“黄金十条”在支持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向企业流动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出台了科技人员技术创业及双向兼职的制度规定,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不断完善。在东湖高新区发布实施导则的同时。高校等科研机构也积极落实实施办法,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高校先后出台了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科技成果完成人及其研发团队可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利益,收益分配比例个人和团队由原来的50%提高到70%。江汉大学更是将在武汉转化的个人和团队效益分配比例提高到80%。此外,各高校还探索教师分类考核办法,留岗、兼职创业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贡献,也将作为其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华中科技大学骆清铭教授团队的千万元成果转化成为受益“黄金十条”典型范例。他们的专利“显微光学切片断层成像系统”历时8年研发,终以1000万元价格挂牌成功转让。这1000万元收益,七成归研发团队所有,标的金额与个人分配比例创下全国之最。由此,“实惠归个人、荣誉归单位、利益归社会”的创业激励原则基本成型,对科技成果转化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仅2014年,东湖高新区申请专利超过1.4万件,约占武汉市的50%,着力打造的“人才特区”、“资本特区”和“知识产权特区”已见雏形,全年完成企业总收入8526亿元,同比增长31%,实现主导产业年收入连续5年保持25%以上增长速度,知识创造和技术创新能力排名全国第二、中西部第一。

2.科技创业热潮开始涌现。“黄金十条”,首先降低了科技型企业注册门槛,积极支持企业创新成长。2014年,东湖高新区新增各类市场主体8663户,同比增长42.69%;新增注册资本419亿元,同比增长117.35%;新增企业5596家,个体3067户,其中新增科技型企业4189家,占比75%,日均诞生22家科技企业,多个创业项目获得高新区给予的30万元配套资金支持,增速和总量进入全国高新区第一方阵。

“黄金十条”另一个显著成效就是2013年武汉推出的“青桐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创业,为青年创业者打造创业“梦工厂”。全市新增国家级孵化器4家、省级孵化器9家,新增大学生创业特区21个,其中14家众创空间被批复为国家级创新型孵化器。新增孵化面积147万平方米,总面积达到803万平方米,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氛围空前浓厚。遍布高新区的创新创业孵化器、创业咖啡等创业空间,搭建起青年创业者与企业家、天使投资人的交流平台。到2015年3月,共举办18场“青桐汇”,实现40多项创投交易,累计融资5.6亿元。武汉奇米网络获得5000万元A轮融资和3500万美元B轮融资,创下青桐汇融资金额最高纪录;晨木创意通过“一分钟奇迹”推介在3天内获得1000万元投资,创下融资最快记录;青桐汇已跃居国内最高效创业融资平台之一。

3.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聚集度显著提高。“黄金十条”进一步完善了各项激励制度,其设立的首批5亿元股权激励代持专项资金,对符合股权激励条件的团队和个人,给予股权认购、代持及股权取得阶段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代垫等支持。目前,东湖高新区已聚集2000多个海内外人才团队、3.5万多名高层次人才,其中国家“千人计划”230人,湖北省“百人计划”133人,“3551光谷人才计划”772人,吸纳近7000名博士在高新区企业工作。

同时,创新创业融资也取得较大进展。据统计,2013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数共有742家,加计扣除所得税额41.58亿元,可减免税10.40亿元;2014年武汉市技术合同核定技术交易额为54.17亿元,核定实现技术性收入22.30亿元,落实减免税额1.34亿元。 “黄金十条”还加大了对风险投资奖励和科技信贷风险补偿,东湖高新区创投机构加快集聚,从2010年的20家增加到现在的251家,基金规模超过200亿元,带动社会投资500亿元。科技信贷创新不断深化,21家商业银行在示范区设立了科技支行或科技型企业信贷专营机构,2013年,高新区知识产权质押、信用贷款等创新性融资就超过300亿元。

(三)政策实施问题分析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率仍然偏低,创新创业环境与东南沿海地区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缺乏有国内外影响力的创业成功企业。

1.科技成果转化依然存在体制机制障碍。(1)国有资产处置程序繁琐,科技成果转化率低。据统计,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与成功产业化的比例还不到1/10。2013年骆清铭教授团队科技成果转让挂牌交易成交额1000万元,其中,研发团队获得70%转让收益。其背后的数据是审批过程历时1年,涉及政策17个,文件发布时间跨度22个月。因为华中科技大学属于部属高校,其科研成果转化涉及到国有资产处置。该成果价值在800万元以上,须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由此错过了成果转化的最佳时机。 “黄金十条”规定成果转化收益70%归科研团队,但教育部只批到50%。因此,地方层面下放处置权固然是突破,但是与国家部委相关政策存在冲突,由此带来高校实施中的困难。

(2)科技人员创业及成果转化激励的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在很多高校院所的科研考核评价体系中,知识产权实施、成果转化和推广等指标所占权重小或尚未纳入考评,科研人员分类考核的改革措施难以跟进和执行,教师和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存在诸多顾虑。此外,本地企业对科技人员的创新激励还不够理想,国有企业受制于条规约束;而民营企业则源于企业家缺乏强烈的扩张意识,小富即安,企业内部股权激励推进缓慢。

(3)产学研合作的层次较低,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非常低下。目前产学研合作多以委托开发为主,技术许可与技术交易的水平还比较低,缺乏隐性知识的交流和人员互动,未能促进创新能力从高校向企业的转移。需要更有效地利用“2011计划”这样的协同创新措施,促进高校与企业联合研发,激发高校科研人员深度参与企业研发活动的积极性,才能加快异质性创新资源的融合,促进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转化。

2.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局面远未形成。(1)政府支持政策的主动性和灵活性还不够。武汉虽有出台系列突破性政策鼓励科技创新创业,但还存在审批难,执行难、行政效率低等顽疾,影响了创业者的创业热情与信心。如新创企业进驻高校科技园等孵化器,在有政府补贴的前提下,租金成本依然偏高,难以应对前期大量的创新投入,企业生存与发展依然面临较大的困难。

(2)多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形成。武汉虽然存在教育资源和科技人才总量优势,但科技创新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企业高端技术领军人才缺乏,富有创新精神的创新型企业家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影响了新技术吸收与创造。培养一批锐意进取的创新型企业家成为当务之急。此外,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严重缺乏,师资、课程体系、实践环节不能满足现实需求。

(3)创新创业者与资本的互动远远不够。目前,光谷的政府和民间投资基金活跃程度还很不够。一方面,投资基金缺乏合适的创业投资项目,运作效率比较低;另一方面,创业企业普遍不善于利用资本市场来推动自身发展。截止2014年底武汉新三板挂牌企业79家,企业上市热情比较高涨,但是再融资意愿与能力均不强,例如2014到2015股票市场牛市期间,其他地区众多上市公司纷纷推出增发再融资计划进行技术并购,而本地企业则反应相对迟钝。

3.互联网创新创业生态不够理想。在进入创新3.0的时代,企业与企业、企业与其他类型组织之间的协同共生成为一种新趋势。尽管不乏“黄金十条”这样的优惠政策,但是,武汉互联网企业总体规模依然较小,创新能力弱,缺乏行业影响力,缺乏互联网产业创新生态成为阻碍武汉互联网产业集群生长的重要原因。

(1)缺少标杆性的本地互联网龙头企业。例如由于阿里巴巴的存在,杭州涌现出一批在线零售、互动娱乐、金融服务、出行服务等互联网+的成功创业企业,仅2014年就有17家杭州企业拿到了3亿元以上的B轮融资。龙头企业巨大的示范效应、人才流动和反向合作,使未来的互联网巨头正在杭州快速孕育中,而武汉却没有这种由龙头企业引领的互联网生态圈。

(2)社会对互联网创业的支持还很不足。政府对互联网行业缺乏专门的优惠政策,由于缺少成功范例,风投基金都非常谨慎,对创业者提供资金、场地支持和经验辅导远远不够。同时,武汉互联网创业的生态圈还没有建立起来,缺少合作伙伴、上下游供应商、以及同行企业的相互竞争与交流。例如某本地企业在开发移动应用时,由于缺乏拥有产业规模和海量用户的大企业和平台助推,也以失败告终。

(3)具有互联网行业经验的职业化团队严重缺乏。由于武汉互联网产业不太成熟,发展平台与薪酬待遇也不尽理想,有一定经验的互联网人才为了更好的发展环境,往往流向北、上、深地区。例如华工毕业的杨永智,在武汉推出海豚浏览器而获得上亿美元投资,也于13年将总部迁往成都。目前本地大学生互联网创意日益活跃,如何吸引并留住优秀互联网人才及项目,成为社会各方需要积极思考的问题。

二、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的对策

透视“互联网+”的时代风潮,全面审视武汉“黄金十条”实施以来取得的显著成绩和存在的不足。可以预见,要使武汉成为优秀互联网企业辈出的摇篮,涌现出未来互联网+的明星企业,需要探索以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新型供应链为主导的多样化创新创业路径,营造互联网创新创业生态。

(一)多部门联动,突破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阻碍

协调好政产学研用的关联型协同关系,彻底打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通道,建立完善新型协同创新网络。

1.建议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教育厅,协调教育部及部属高校,全面下放省内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强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的目标导向和社会责任。改革各类科技项目的管理制度,明确应用类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果转化义务,并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建立成果转化的专门机构与工作机制,明确界定各类成果转移转化中的收益行为与违法违纪行为之间的标准界限,减少科研人员的后顾之忧。

2.建议对市科技局牵头的武汉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改造升级,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入住网上平台发布成果详细信息,实现与市经信委的中小企业平台,各区的创业孵化平台无缝对接,探索在科技成果的展示对接,技术评估,技术交易,要素配置等各环节释放市场潜能,使之成为中部地区最有影响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网上信息及交易平台。建议市科技局在该平台上设立企业科技创新卷申领窗口,引导企业主动寻找应用成果,搭建产学研有效合作的网上金桥。

(二)集聚创新要素,推进“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有效发挥互联网的创新驱动作用,放松互联网+的准入门槛,积极探索创新要素聚集、开放和共享的新途径、新方式。

1.以市经信委牵头,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及网络运营商为互联网草根创业团队提供免费网上空间。以市科技局牵头,在科技创新卷中设立小微企业门户网站建设专项,网站设计商可以通过政府招标,择优选用,帮助企业利用互联网工具拓展市场,提高小微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

2.建议市发改委设立互联网+专项,完善小微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平台,大力孵化和培育具有良好商业模式的创业项目与企业。推进优质互联网项目团队整合,集聚创新资源,通过新模式、新机制、新文化融合发展,构建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3.建议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学习爱创客等互联网创新创业平台,构建“开源性创新创业OTO平台”,汇集全球的创新创业力量服务武汉,推动以项目为引领的“落地孵化”,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创新资金、辅助技术、法律帮扶、教育支持,为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三)创新互联网生态,打造互联网+创新创业示范区

1.开发好长江大数据交易所、东湖大数据交易中心,构建国际化的大数据资源池。吸引亚马逊、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龙头来汉投资合作,设立研发基地和分公司,助推传统企业以大数据应用为抓手实施二次创业,形成从“数据存储—评估—交易—服务”的大数据产业链。

2.政府牵头建立云系统平台,开放电子政务、智能交通、工业数据、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引导和培育软件开发者、大学生等加入大数据的开发和应用中来,以开放型的云存储、云计算和宽带资源等免费资源吸引中小企业落户和集聚,进行数据挖掘和商业模式的创新。

3.营造分享、合作和开放的创新创业生态。联合高校和社会力量,建设若干个网络创业社区和创业学院,为大学生和青年创业者提供创业在线培训。鼓励传统企业推广众包、用户参与设计、云设计等新型研发组织模式,实施开放式创新和员工创客化经营。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开展股权众筹试点,支持互联网新创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


作者:
武汉理工大学   庄 越   潘文砚   颜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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