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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武汉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的实施建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5/21 17: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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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文化的解构中出现“文化沙漠”现象,而其建构中出现了“宗教侵蚀”、“黄赌毒”的认同化,农村迫切需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渗透。构建健康文明、融洽和谐的农村精神风貌和乡风文明,通过“种植文化”实现“美丽乡村”愿景。我国农村经历了几十年的变迁与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导致当前农村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与供给在量和质上的差异。对于农村文化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是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关键所在,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全民文化权利、实现“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

一、研判公共文化服务实施过程中的重要宏观政策问题

为实现“文化精准扶贫”,切实关怀到农村留守儿童、妇女、空巢老人等弱势群体,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和效果,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

(一)思想上——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就是推进城乡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城乡二元结构”使得公共文化领域不可避免的存在城乡公共文化资源配置差异的局面。“均等化”发展意味着过去数十年城乡间严重失衡的公共文化投入体制将回归公平取向。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手段,但它导致了一个悖论---均等化的目标是为了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但在实施过程中城市和乡村仍然被视为独立的两极。形式均等可能会掩盖城乡公共文化事实上的不平等。如果在实践中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均等化,城乡公共文化服务难免会陷入“新城乡二元结构”的悖论中,而破题的关键就是由静态的均等化转向动态的一体化。

(二)路径上——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依赖于城乡两端发力

农村发展,文化先行。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建立以城带乡联运机制,推进城乡“结对子、种文化”,积极开展城市对农村进行文化帮扶,建立对口帮扶点,定期开展对口支援和帮扶服务。

我市政府大力推行文化精准扶贫工作并收效显著,坚持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下移,逐步加大对农村受众群体的文化供给和服务,通过实施目标明确,思路清晰,筹划精细,推进有力的“文化扶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发展出现城市反哺化。

在农村内部,因地制宜,发掘农村文化资源并进行资源整合和开发,根据资源特色和农民文化偏好,构建有农村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农村外部,建立长效投资机制,加大对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注重城乡资源共享,促进城乡文化共建和融合。

(三)治理上——以公共文化服务为载体,实现“三农”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的总要求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本质上看就是各级政府公共财政向农村地区转移支付,实现“农村、农业、农民”一并推进、一体设计。

改变以往自然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农村地区聚落方式,重构和优化城乡空间聚落形态,形成以中心城市、县城、重点建制镇、一般镇和中心村委核心的城乡居民点聚落体系;

改变以城市为主的公共文化服务布局模式,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的均等化,形成以小城镇为核心的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的中心服务圈。改变乡村人民以农事为主的社会管理模式,探索新型农村新社区的社会管理方式,形成适合城乡统一协调的新社区社会管理体制。

(四)文化上——传承农耕文明,彰显农村特色底蕴

文化自信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持久力量,加强文化资源和文化基因探索和传统文化认同,以人文精神为支撑,焕发和迸发出新的活力。

保护利用乡村传统文化,传承农耕文明,彰显农村特色文化底蕴;统筹利用生产空间,合理布局生活空间,严格保护生态空间;通过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重塑乡村文化生态;加强文化建设,积极开展“村民讲堂”、传承好家风、移风易俗等活动,提升村民整体素质,推动乡村政治、社会和人的现代化文化发展。

(五)政策上——制度创新,关注农村人口的文化诉求

将“公共文化服务意义”定位于关心人、陶冶人,共享社会发展果实。把脉农村现状,满足村民文化诉求。加强制度创新,以动力机制为微观主体,处理好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供给和公共需求之间的协调关系,活态传承,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公共文化资源整合与市场化有机结合,鼓励和吸纳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文化资源整合;促使农村文化发展不断产生新的活力、新的机制。农村公共文化均等化发展由数量发展向质量提升转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二、建议我市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发展过程中采取发展策略

(一)积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城乡联动机制,完善公共文化场馆总分馆制

加强横向联动,推进城乡间的文化交流。通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交流”活动及“送文化下乡”活动,加强武汉市城区和农村文化服务发展的内部联动,推进文化资源共建共享。一方面通过制定灵活的人才政策不断加强人才间的交流与学习;分配扶贫干部下乡,鼓励知识青年支教。另一方面,积极加强文化资源共建共享,构建文化共享工程支中心、乡镇基层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和村居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

推行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和农家书屋与县图书馆通借通还建设。以市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建设,加强对农家书屋的统筹管理,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从而有效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以“文化特色小镇”为主要价值链,连接文化资源和小城镇发展

响应国家“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等有关政策,通过挖掘地域特色文化,打造具有独特文化韵味和旅游吸引力的特色小镇,推动小城镇健康发展。采取“价值链”战略,推进成套基础文化服务设施、智慧农业示范区、农村旅游门户、文化特色小镇等的建设,实现农村价值链地位攀升,提升地区文化发展的综合竞争力及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发展水平。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村现代化,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规划建设,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美好新家园。

依托武汉市农村蕴藏着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文物资源,进一步开发和保护武汉有特色的历史古村,特色民俗村。打造旅游中心区和多个居住村落组成的多功能新田园小镇,实现文化、产业、生活的和谐统一,形成历史遗迹和自然生态保护、休闲旅游、小城镇发展间良性互动。

发展休闲农业游,向高端精致化和普及大众化两方面发展。通过开发高端餐饮、运动健身、养生度假、医疗疗养等主题和趣味休闲、自然养生、观光体验等主题的乡村特色游,将农家乐向民宿旅游提升。通过休闲农业,促进农村环境改善,促进民俗文化消费。将第三产业引入农村,为公共文化服务造血。在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小镇的同时实现自身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的提升。

(三)积极进行土地扭转及资金管理,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自发展

要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多源化与投入的多元化必须使各类社会资本和生产要素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合理流动。鼓励由村委会通过PPP模式,引入市场资金,全面拓宽融资渠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非营利性文化服务机构,采取购买服务、委托承办、项目外包、税收优惠、鼓励捐赠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社会资金对公共文化的投入,逐步形成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投入为辅的公共文化的多元化投入体制。

同时,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对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市级财政要加大对县城及乡镇公共文化建设的投入,确保对县、乡公共文化建设投入的增幅高于同期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市、县(区)要设立扶持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公共文化建设。

其次,借助农村土地扭转的契机,鼓励由村委会组织进行土地整理,划定宅基地、进行配套和管理,通过购买宅基地满足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村委会设立公共账户,对征收的宅基地进行补偿,同时,明析公共文化资源产权,盘活闲置公共文化资产,获得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来源。积极整合农村地区现有的闲置学校、厂房等,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提供场所场地,解决目前很多农村地区因场地问题而无法开展文化活动的棘手问题。

同时,鼓励利用财政资金联合社会资本使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公共文化建设。以企业为建设主力军,引导企业有效投资、对标一流、扩大高端供给,激发企业家创造力和人民消费需求。鼓励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提供特色文化服务,培育投资运营商,避免项目简单堆砌和碎片化开发。鼓励社会力量购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进一步完善社会捐赠激励制度,设立农村公共文化发展基金。发挥政府强化规划引导、营造制度环境、提供设施服务等作用,顺势而为、因势利导,不要过度干预。

(四)加大对农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的培养

政府加强相关文化人才的培养,引进先进理论成果,让公共文化资源整合得到专业指导。

1.加强对基层公共文化队伍的培训。建立起一支基层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重点强化文化人才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做到每个村、社区都有文化活动骨干和文化活动组织者。

2.解决农村和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编制问题。提高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充分调动基层文化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3.积极推进公共文化人才的选拔、引进、培训、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基层公共文化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同时,发现和培养一批能够扎根于农村、服务农民的乡土文化能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群众中涌现出来的各类文化人才和文化活动积极分子,积极发挥文化骨干的力量。

4.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争取社会各界力量愿为农村文化活动开展义务帮扶。开展有特色、内容丰富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更好地提升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为实现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均等化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建议人:

武汉科技大学讲师    黄天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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