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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资源壁垒共建长江经济带“多级、均衡”发展模式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2/28 16: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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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中游城市群以武汉都市圈、环长株潭城市群和环鄱阳湖城市群为主体,主要包括31个城市或地区,国土面积约31.7万平方公里,2016年实现GDP约33万亿元,年末总人口约1.21亿人。长江中游城市群是长江经济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全方位深化改革开放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中占重要地位。在目前全国五大城市群中,长江中游城市群特点较为突出,科技资源较为密集,区位优势逐步凸显,具备承接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产业转移的条件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武汉、长沙和南昌作为长江中游城市群的核心力量,对推动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与产业转型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发展现状

(一)经济发展平稳增长、产业结构不平衡  

1.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平稳,但区域发展不平衡。2016年长江经济带人均GDP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并且2011-2016年呈现逐年递增趋势,但长江经济带下游人均GDP高于长江经济带平均水平,中上游地区低于长江经济带平均水平。

2.产业结构不平衡。上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9.8%,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已经达到30.2%,位居长江经济带之首;浙江省新产品产值率已经达到32.7%,位居长江经济带新产品产值率排名之首;贵州省人均GDP较低,现代服务业占比最低,新产品产值率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中排名最后。

(二)科教资源丰富、科研环境差异性明显

长江经济带拥有良好的科技环境和丰富的科技资源,但各省市的科技环境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

1.科研资源丰富、下游明显优于中上游。截止2016年,长江经济带科研基地比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共有104个(占全国比重约为40 %),同时长江下游地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占整个长江经济带的一半以上,排名前三的分别是上海市、江苏省、湖北省,而江西省没有国家重点实验室;2016年长江经济带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有149个(占全国比重约为43 %),并且下游省市的国家工程中心数量高于中游,中游高于上游,排名前三的是江苏、上海、湖北,但贵州、云南处于最后两位。

2.湖北省科教资源明显优于中西部地区。湖北省两院院士67名,入选国家“973”计划首席科学家79人次,国家“千人计划”专家273名,居全国前5位。湖北省目前拥有123所高等院校,尤其是部属高校约占全国总量的百分之十,超过中部地区其他五省之和;依托高校、院所和骨干企业建设了一大批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在鄂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数量居全国前列、中西部地区之首。    

(三)城市群内部合作不断深化    

2012年长江中游城市群合作框架协议签订以来,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政府之间已开展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合作。合作形式以各级政府之间的联席会议为主,合作内容主要包括交通、旅游、文化、商务等方面。2017年度长江经济带科技资源共享论坛的召开,进一步提高科技资源共享服务专业化水平,加快探索建立跨区域的科技资源合作机制,以共享助推协调创新。

二、长江经济带各城市群协同创新发展中所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一)城市群内部经济发展不平衡    

三个子城市群发展水平不一、实力相差较大,尤其是环都阳湖城市群实力较弱,并且三大核心城市与国内其他大城市差距较大。另外,长江中游城市群的城乡二元结构是个典型案例,既有长沙和武汉这种大城市,也有落后偏僻的农村地区,尽管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约55%,但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2%左右,实现新型城镇化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与此相对应,医疗卫生、教育和社会保障体系等在城乡之间的差距也非常明显,在某些地方还有扩大的趋势。

(二)产业低效、同构现象并存    

长江中游城市群城市地缘相近,文化传统、发展环境大同小异,长期以来区域发展定位和政策相似性较强。从各城市重点培育的产业集群来看,许多产业存在趋同性,如汽车及零部件、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家电等。

(三)资源集聚能力有待加强

长江经济带具备一定的科技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近年来越来越多科技资源流向长江经济带,其资源集聚能力也在不断增强,但与珠三角、长三角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从2011年到2016年长江经济带每万人高等教育在校生人数总体水平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长江经济中游、下游每万人高等在校生人数高于长江经济带平均水平,上游地区低于长江经济带平均水平。

三、以科技创新促进长江经济带科技创新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一)以多主体行动网络为逻辑起点构建合作机制

在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系统中,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民众四类主体构成了一个复杂的利益网络。只有以“长江中游城市群协调发展”为总体目标,通过相互理解和互利合作,才能实现自身发展诉求与共赢。因此,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和协商的公共行动网络,搭建多层次、高关联、网络化的各种平台是近期必须完成的重要任务,也是城市群内部实现互利共嵌、优势互补和扎实推进的保障。

1.联合申报自由贸易区。联合长沙、武汉、南昌三大核心城市申报长江中游城市群自贸区,在市场一体化、环境保护联防联治、产业合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社会公共服务共享等方面,创新和深化适合自身情况的新型自贸区模式。

2.建立横向协商和纵向仲裁机制。正确处理政府、企业、非政府组织和民众四大主体的关系,形成多元力量参与、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相结合、体现社会各阶层意志的新型公共管理模式。横向协商即长江中游城市群市长联席会议、非政府组织商议和民众参与等制度,通过平等谈判和协商,协调各自利益,促进区域合作。纵向仲裁主要形式是建立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的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管理委员会,通过区域统一规划、重大项目协调等方式,推进区域公平,保障区域整体利益的长远发展。

3.建立利益分享、分摊和补偿机制。建议以利益分享和合理补偿为原则,成立“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基金”,对省际产业转移、飞地经济模式、省际(跨界)基础设施、生态收益和补偿等项目,给予适当的市际间利益合理调整。同时建立绿色GDP考核制度,形成适合长江中游城市群内各地方政府的绩效考核制度。

(二)坚持辐射带动,加快培育新兴产业集群

1.支持长江科学城重点围绕量子通信、人工智能、新一代互联网、虚拟现实等产业,加快布局推进一批重大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国际竞争力的领军企业,加快推进若干战略性新兴产业成长为新的支柱产业。

2.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商用航天、通用航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着眼未来5-10年全球产业发展前沿,超前布局可穿戴设备、石墨烯材料、生物质能等领域,抢占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

3.整体统筹产业空间布局,严格产业用地管理,加强与东湖高新区、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互动联通,不断提高产业聚集度。

(三)打破资源集聚壁垒,构建科学集聚路径

从汇聚—流通—准入—组织资源集聚的全过程,科学构建长江中游城市群资源集聚能力提升路径。

1.汇聚——培育资源集聚强大引力:依托现有优势基础,打造长江中游城市群优势产业集群和全国科技创新高地,壮大城市群经济科技实力,增强吸引外部资源要素向长江中游城市群集聚的动力。

2.流通——打通资源集聚快速通道:加强城市群门户枢纽对外交通建设,提升城市群综合交通网络水平,构筑现代化信息网络,打造资源进出快速通道。

3.准入——破除资源集聚门槛障碍:加强跨行政区域的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推进供给侧改革创新,大力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破除资源要素流动的政策和制度壁垒。

4.组织——优化资源利用配置:推动长江中游城市群多中心、网络化协调发展,提升中心城市集聚带动能力,构建“三心、五轴、网络化”的资源集聚空间格局。加快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产业发展格局,实现资源的合理高效配置。


建议人:

武汉理工大学教授    徐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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