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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造武汉创新创业升级版的建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8/10 13: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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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创新创业现状

自国家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以来,我市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引领,极大激发了全社会“双创”热情和活力,为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提供了新引擎,在推进“双创”战略实践中取得了丰富成效。

1.制定了系列政策条例。以光谷为“双创”核心基地,市政府先后颁布“创业十条”、“互联网+十条”、“科技金融十五条”、“光谷国际化十条”和“政务十条”等政策,已经形成了人才、资本、产业、对外开放等六大政策体系。

2.大力引进和培育“双创”人才。我市充分发挥科教资源优势,大力推进“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建立大学生“双创”工作体制机制,大力推进招才引智“一把手工程”和“四大资智聚汉工程”,吸引了海内外高端资本人才加速聚集返汉创业,各种要素资源潜力加速释放。

3.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不断优化。培育了光谷创业咖啡、青桐汇、青创会等一批典型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武汉理工大学创业园和东湖高新创业园先后被人社部认定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十几所大学成立了创业学院。武汉市成为全国排名前10的创新创业城市。

 二、当前我市创新创业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国内深圳和上海等发达地区相比,我市在推进“双创”工作仍有较大的差距,表现在: 

(一)支持政策宣传不力、落实不够,亟待加强制度创新和政策宣传与落实

调查显示,科技工作者对近年来对武汉市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的相关政策和政策实施情况,表示“非常满意,扶持力度大,效果显著”的占14.32%,评价其“比较满意,有一定促进作用”的占53.28%,评价其“不太满意,影响面较小”的占14.72%,还有17.22%的表示“不太了解”; “经济体制不适应”占27.71%,“相关政策不协调” 占26.49%。“财政支持力度差”占38.61%,

(二)创新创业层次亟待提高,未形成创新创业产业链

目前,我市原创性、带动性强、前沿性的技术创新少,缺乏骨干龙头企业带动,创新创业企业规模小、分布散,未形成产业集聚。调查显示:认为本单位的科研创新实力或技术实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世界一流”水平的占5.52%,认为单位的科研创新实力或技术实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占30.28%,认为单位的科研创新实力或技术实力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国内中流”水平的占56.61%;有15.65%的科技工作者认为单位的技术创新主要属于“原始创新”,有40.58%的科技工作者认为单位的技术创新主要属于“集成创新”,有36.23%的科技工作者认为单位的技术创新主要属于“跟随创新”。 

(三)创新创业环境还不够优,亟待加强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

调查显示:科技工作者认为“产学研合作不足”占38.07%,“知识产权保护差”占32.97%,“政府支持力度不够” 占27.91%,“创新服务体系不完善” 占28.57%,“缺乏完备的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机制”占29.45%,“科技创新成果评价体系不完善”的占36.00%,认为“政府对科技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不够”的占35.77%,认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不完善”的占33.10%,“政府对于科技创新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没有很好落实”的占29.00%,“金融服务支持不够”的占33.42%。科技评估、创业投资服务等中介机构发展较慢,“双创”企业在管理咨

(四)创新创业人才政策有待进一步优化

留住人才是深入推进的“双创”战略的关键。虽然我市近年来的优惠政策也吸引了一些人才留汉创新创业,但由于工作薪水待遇竞争力不强、高质量工作岗位少等工作事业环境仍不够完善,导致人才流向北上广深城市仍较多;我市人才结构也不均衡,传统产业类人才多,掌握关键技术创新人才、“双创”领军人才缺乏;资智聚汉工程亟待落实。

三、打造武汉“双创”升级版的建议

2018年9月26日,国务院颁布《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对创新创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当前新技术革命背景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能技术快速发展,为创新创业提供了新方向,为此我们就打造武汉“双创”升级版提出建议如下。

(一)统筹推进“双创”政策体系创新,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进一步加强双创制度创新,促进科技、金融、财税、人才等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措施有效衔接,细化关键政策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实对重点群体创业、小微企业收费行为的监管,深入落实降低小微企业税费负担优惠政策。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完善支持创新和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银行服务“双创”企业的考核督导力度;健全人才职称评价政策,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定期听取社会各界对创新创业中的问题反映,限期解决问题,及时调整相关政策;对创新创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和评估。

(二)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前沿领域的创新创业活动,打造创新创业产业链

制定创新创业项目指导目录,将新兴技术、前沿技术、带动性强的技术列入目录,引导创新创业方向,使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四新经济”成为转方式、调结构及化解产能过剩的重要抓手。

编制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目录、众创研发指引,制定首台(套)评定办法。将科技创新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形成多层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主体,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发挥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创新创业模式的作用,引导中小企业等创新主体参与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加强众创成果与市场有效对接。

推进小米、海康威视,在汉建设第二总部,引进国内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知名企业、领军企业进驻武汉或建立地区总部,以骨干龙头企业带动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形成创新创业产业链,打造创新创业集群。

(三)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打造创新创业新格局

鼓励科研人员面向企业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共同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

出台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将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成果和参与创业项目的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岗位竞聘、绩效考核、收入分配、续签合同等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公益性创业基金,鼓励企业参股、投资内部创业项目,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促进混合所有制改革与创新创业深度融合。

建设由大中型科技企业牵头,中小企业、科技社团、高校院所等共同参与的科技联合体。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参与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推动产学研用合作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形成企业、科研院所、中小企业之间创新资源要素自由畅通流动,内部外部、线上线下、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创新创业格局。

(四)健全双创人才激励机制,加大双创人才培养力度

进一步提高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薪酬待遇,增加高端就业岗位机会,切实解决引进高端人才在住房、户籍、子女入学、社会保障、配偶就业等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切实推进体制内和企业内的离职精英创办企业,精准引导更有能力、更有经验的人员向科技型和精英型的创业聚焦,使一批高端科技人才、优秀企业家、专业投资人成为创新创业主力军。

加快双创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建立多学科结合、科研与产业人才培养合作机制,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学校与企业对接、招生与就业对接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支持高校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必修课体系,允许大学生用创业成果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创业文化,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

(五)加强创新创业国际交流与合作,深度融入全球创新创业浪潮

加大海外优秀科技人才引进力度,提升归国和外籍人才创新创业便利化水平。深入实施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遴选资助一批高层次人才回国创新创业项目,建设高水平留学生创业园,推动形成一批国际化创新创业集聚地。健全留学回国人才和外籍高层次人才服务机制,在签证、出入境、社会保险、知识产权保护、落户、永久居留、子女入学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国际化的创新创业合作新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国际合作论坛等重要载体,推动创新创业领域民间务实合作;建立创新创业国际合作基金,促进务实国际合作项目有效落地;加强我市孵化器与国外孵化机构对接合作。

(六)为创新创业建设一流的支持环境和支持条件

加快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推进审查事项、办事流程、数据交换等标准化建设,稳步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社会数据资源、互联网数据资源建设。

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要加快政策创新,切实落实一区多园政策,让全市科技园区真正享受到东湖高新区的优惠政策。

推动孵化机构和众创空间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大力促进“双创”平台服务升级,建设工业互联网、双创资源共享云服务平台,为创业企业提供多元辅导服务;结合“互联网+”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促进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升级。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为“双创”升级版提供“财”力支持。探索投联动、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股权质押等无形资产质押信贷产品和网络借贷、网络众筹、网络保险等融资新型模式;增加政府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基金种类,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推进上市注册制度在我市先行先试,支持双创企业在“新三板”、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融资。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服务制度。积极运用在线识别、实时监测、源头追溯等“互联网+”技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公正、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


建议人:

武汉理工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导    魏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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