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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高校科协建设现状及职能作用的实践研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8/7/1 10:3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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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高校科协是党联系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能。高校是教学、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产生的重要基地。高校科研占有五个“60%”:即高校承担了全国60%以上的基础研究;承担60%以上包含863、科技支撑、重点研发等在内的重大科研任务;建设60%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60%以上国家科技三大奖励;院士、“杰青”、“千人”、“ 万人”等高层次人才占全国60%以上。在高校成立科协组织,将科技工作者凝聚起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科研创新能力,有利于创新国家战略体系建设。

武汉市作为高校数量位居全国第二的特大城市,如何充分发挥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利用高校科技资源为武汉经济社会服务,加大武汉地区高校科研成果在武汉地区转化,提高高校科研成果本土转化率是高校科协必须承担的职能。目前,武汉市科协都缺乏对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及高校联盟组织工作机制、组织覆盖率、职能作用发挥等一手资料和数据,缺少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的深入了解和理论研究。本课题组通过对武汉地区高校的调研,重点了解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现状及高校科协组织覆盖率,了解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发挥情况。通过深入调研、分析与梳理,找出武汉地区高校在科协组织建设及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原因,为武汉市科协推进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促进高校科技资源共享,充分发挥高校科协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武汉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做好理论研究,对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对策;建议

 

一、导论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1. 研究背景。高校科协是中国科协的基层组织之一,是党联系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职能。高校是教学、科学研究和科研成果产生的重要基地。高校科研占有五个“60%”。即高校承担了全国60%以上的基础研究;承担60%以上包含863、科技支撑、重点研发等在内的重大科研任务;建设60%国家重点实验室;获得60%以上国家科技三大奖励;院士、“青”杰、“千人”、“万人”等高层次人才占全国60%以上。在高校成立科协组织,将科技工作者凝聚起来,充分发挥他们的科研创新能力,有利于创新国家战略体系建设。高校科协组织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承担科技知识转移功能的同时加强了科技知识创造及应用功能(服务社会和产业发展)。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密切合作,承担了搭建好高校与企业及政府的合作平台;开展海智人才及项目引进;与地方科协合作,为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解决企业技术难题;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搭建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服务于地方经济等多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根据高校科协职能任务,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助力国家建设世界双一流大学建设和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的战略,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 研究目的。武汉市有高校84所,高校数量居全国第二,仅次于北京。其中本科类学校48所,普通专科类学校36所,部属院校7所,其中双一流大学两所。从湖北省科协、武汉市科协相关职能部门调研了解到,武汉地区尚无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及开展工作等方面的第一手资料。本课题的主要任务是:

(1)摸清在汉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现状。

(2)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工作开展及职能作用发挥情况。

(3)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在与地方科协及政府合作,为地方经济服务情况。

(4)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建设现状及资源共享情况。

本课题研究目的在于首次收集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一手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收集资料和数据深入调研、分析与梳理,找出武汉地区高校在科协组织建设及高校科协工作开展、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及原因,为武汉市科协推进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促进高校科协资源共享,管理好高校科协,更好地为武汉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做好顶层设计提供理论依据及建议。

3. 研究的意义。2017年中国科协把高校科协建设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提出以“落实高校科协建设”为核心,推进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高校科协建设,充分发挥高校科协作用,坚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与作用发挥同步研究推进,不断扩大高校科协有效覆盖,确保实现全国50%以上的理工医和综合类高校成立科协组织,不断提升高校科协发展活力,积极引导高校科协广泛开展“创新争先行动”,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不断开创科协建设新局面。加强高校科协工作,有利于发挥高校和科协两方面的组织优势。此课题理论研究和实际调研结果,对于宏观指导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工作,推进基层科协组织建设,充分利用高校科技资源为武汉市地方经济服务具有重要现实指导意义。

(二)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

1. 研究过程。(1)课题组针对有科协组织的高校设计调查问卷,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对武汉地区高校展开课题调查。

①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基本现状。

②武汉地区有科协组织的高校开展科协工作情况。

③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发挥和工作开展存在问题。

(2)课题组针对武汉地区高校学生(含有或无高校科协学校)设计调查问卷,从以下三个方面了解:

①学生对高校科协组织的知晓率,了解高校科协的影响力。

②了解有科协组织的高校在组织开展科协的活动中学生的参与度。

③学生对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的看法。

通过该问卷了解高校科协组织开展活动的影响力和学生参与度等方面的情况。

(3)课题组针高校教师设计调查问卷,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调研:

①高校教师对高校科协的认知情况。

②高校科协在教师中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③教师参加高校科协组织活动的情况。

④高校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情况。

⑤高校教师对高校科协看法和建议。

通过该问卷了解高校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 研究方法。(1)文献研究法。通过查阅国内科协系统颁布的关于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指导文件和规定,查阅并收集国内关于高校科协工作研究论文及文献,收集国内高校科协和高校联盟创新工作相关文献资料。

(2)问卷调查法。①有科协组织的高校科协问卷②学生问卷③高校教师调查问卷。通过调查问卷收集课题研究的所需的数据和资料。

(3)实地考察访谈法。对湖北省科协和武汉市科协管理的高校科协的职能部门领导或主管科协工作负责人进行实地考察访谈,收集课题所需资料和数据。

(4)电话访谈法:对问卷中填答不清楚的问题,通过电话访谈进行调研和进一步核实。

(5)定量分析法。本次研究以定量和定性的分析方法为主,发放武汉地区有科协组织的高校问卷16份。16所有科协组织的高校学生(含本科生和研究生)网上填答问卷320份,高校教师网上填答调查问卷50份。(6)定性分析法。主要应用个案编码法对收集到的相关资料进行回归整理。

二、全国高校科协现状

(一) 高校科协概念及发展历程

高校科协,顾名思义就是高等教育学校中以科技工作者(含教师、科研人员、学生及科研管理人员)为主的科技社会群团组织。它是中国科协基层组织的重要类型之一,是学校党委和行政与广大科技工作者联系的桥梁和纽带。高校科协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的工作任务是带领广大的科技工作者:(1)推动学术交流与合作;(2)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活动;(3)举荐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4)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5)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

早在1959年2月成都工学院(现四川大学),就在全国高校中率先成立了高校科协。20世纪80年代,时任中国科协主席钱学森先生就倡导大专院校建立科协组织。80年代初全国部分高校开始积极响应,成立高校科协组织,在高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科学普及、为地方政府举荐优秀人才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入21世纪,我国经济建设飞速发展,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宏伟战略目标,加强高校科协建设是中央赋予的重要任务。2015年中国科协与教育部对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印发了“意见”,全国高校科协组织建设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二)全国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概况

全国有普通高校2596所(含独立学院266所)。而中国科协2017年8月21日公布的高校科协为906家,占普通高校的34.89%。在906所高校中,本科院校占67%,高等专科院校占31%;从院校类型看,综合类院校占46%,工科院校占20%,师范类院校占9%,医药类院校占9%。湖北省教育厅网站公布2017年湖北省高等教育统计数据,全省有普通高校128所。湖北省有科协组织的高校为39所。全省高校科协有效覆盖率为30.47%,低于全国普通高校34.89%的平均水平。武汉地区有普通高校91所,在湖北省科协学会部登记备案资料查询,武汉地区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为16所,占武汉地区高校的19.05%,低于全国普通高校科协组织覆盖平均水平。

(三)全国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模式  

根据文献资料报道,全国已建高校科协组织机构存在三种模式:独立建制模式、合署办公模式、虚拟混合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独立建制模式。即高校科协有独立办公场地、独立行政预算经费、独立编制专职工作人员。校科协是副处或正处单位。北京航天航空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属于这一类型。这种模式人员经费有保障,学校的学术交流、科普等工作开展较好。工作及管理制度比较健全。

第二种是合署办公模式。即学校成立了科协组织,但实质上没有校科协独立机构存在,无专门办公场地,配备兼职工作人员(有专职兼职人员和兼职人员两类)。办公机构挂靠在科研处或科发院。行政运行经费相对独立或混合使用。绝大多数高校的科协组织机构采取了此类模式,虽然是合署办公,有利的一面是科研处内部明确了科协的专职干部,明确了经费和职责。校科协职能作用得到了发挥,科协工作开展比较顺利。不利的是可能会将科技群团的基层组织等同于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甚至只是行政职能部门工作的一个部分。

第三种是虚拟混合模式。这种模式是学校有科协组织,但校科协处于“三无”状态,没有明确的组织建制章程。只是有了科协任务,临时派科研处或科技处的工作人员,以科协的名义与地方科协或政府对接。

(四)全国高校科协工作现状

全国有科协组织的高校906所。由于中国科协对高校科协从组织构架、运行机制、工作任务及考核标准没有统一的要求,因此,每个省市的每一所高校从组织构架、承担的职能任务到科协工作抓手、开展品牌活动犹如八仙过海,差别较大。具体表现在:

1. 各高校科协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全国各高校科协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结合各自资源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规定动作之外提出了一系列创新举措。江苏、湖北、陕西等省科协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工作思路, 搭建交流平台,促进省内省外高校科协建设经验互通、资源共享;江苏省科协实施“提升高校科协创新发展能力计划”,对综合实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能力突出的示范性高校科协予以资助;黑龙江等省将高校科协作为省科协奖项和人才举荐的推荐主体,极大地提升了高校科协在高校部门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

2. 各省市高校科协已经形成典型品牌。陕西省科协依托省高校科协联合会,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和专业人才优势,组织开展“高校专家市县行活动”,实施“青年人才托举计划”,受到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普遍欢迎。福建省科协积极将科协年会主会场活动、国际高层学术讲坛、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活动、科技成果展示活动、院士专家科技创新大讲堂等优质学术资源配置到省内高校,委托高校科协承办,有力地提升了高校科协的知名度。山东省科协联合有关部门举办“山东省大学生科技节”,吸引高校科协积极参与,赛事活动覆盖全省所有高校,直接参赛学生超过13万人,参与企业300多家,近2800名获奖学生被企业优先录用,受到高校、大学生、用人企业等各方面的热烈欢迎和充分肯定。

3. 高校科协联盟稳步发展。目前江苏、湖北、陕西已经成立了高校科协联盟,吉林、辽宁、天津、广东、北京、河北等正在积极筹划成立联盟。高校科协联盟有效地促进了各高校科协之间的沟通交流、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提升了高校科协工作活力,有效带动了更多高校成立科协组织。

4. 高校科协工作模式初步成型。全国各高校科协开展工作形式多样,有的聚焦学术交流,开展跨专业、跨院校、跨地域的学术活动。如南京理工大学科协积极搭建多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了 “院长论坛”、“星期三青年学者讲堂”、“青年学者论坛”等系列学术活动品牌;有的聚焦科学普及,充分整合利用高校科普资源,面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开放实验室、标本室、博物馆、实验示范基地等场地。如河海大学科协积极打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科普周、科普日等体系化、常态化、品牌化科普活动;有的聚焦培养举荐人才,为校内科技工作者成长成才提供渠道。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科协通过科协渠道累计推荐30余名青年科技工作者获得各类国家科技奖项,校科协已经成为推动校内优秀科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平台;有的聚焦学校和政府的智库建设,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如南京农业大学科协依托学校农业与农村发展等优势学科,积极参与学校的智库建设,先后提交咨询报告百余篇;有的聚焦服务创新创业,为高校师生创新创业提供平台、搭建渠道。如南京工业大学科协参与成立大学生“创客梦工场”,成为全校师生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和创新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 

(五)全国高校科协存在问题

1. 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全国高校科协组织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高校科协有效覆盖面小,地区发展严重失衡。截止2017年8月份为止,全国共有普通高校2596所,有906所高校成立了科协组织,占34.89%,尚有65.11%的高校没有成立科协组织。距离覆盖率50%以上的目标仍然有较大差距。

其次,高校科协地区发展严重不平衡,相当一部分省(区、市)高校科协覆盖率低,地区内多数高校还没有成立科协。全国有14个省区市高校科协覆盖率不足20%,如海南、内蒙、上海等。9个省区市高校科协覆盖率在20-40%之间,如湖南、湖北等。有8个省、区、市高校科协覆盖率在40%以上,如江苏、新疆、吉林等。 

2. 已有高校科协组织松散,发展活力不足。一是建制问题。目前,高校科协有独立建制的高校不足15%,绝大多数高校科协秘书处与科研管理部门合署办公。科协秘书处呈“三无”状态。导致科协主体地位不突出。

二是高校科协运行经费不足。50%以上的高校科协经费在5万元以下,43%高校科协办公场地不足30平米。高校科协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能力弱,难以发挥科技群团独特优势。

三是高校科协职责定位把握不准,工作抓手缺乏一直是制约高校科协建设的突出瓶颈。42%高校科协没有向上级反映过高校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35%的高校科协没有走访慰问过科技工作者,33%的高校科协没有表彰奖励过科技工作者。

四是高校科协会员覆盖面窄。很多高校科协团体会员没有包含老教师科协、大学生科协、青年教师科协、研究生科协。有些高校科协个人会员没有吸纳学生会员。40%高校科协会员在100人以下,38%的高校科协个人会员在100人-2000人之间。个人会员在2000人以上的仅有22%。

五是高校科协工作人员少。33%的高校科协有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55%的高校科协兼职人员在3人以下。

三、湖北省高校科协现状

(一)科协组织在高校覆盖及建制情况

全省有普通高校128所,有科协组织的高校为41所,占比32.01%,接近全国34.89%的平均水平。其余87所普通高校(占比68%)没有成立高校科协组织。在41所有科协组织的高校中,有独立编制高校仅华中科技大学一所,占比0.08%,其他40所高校科协全部挂靠在科发院,配有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湖北省高校科协开展工作情况

湖北省高校科协开展工作情况类似于全国各高校科协,形式多样,没有统一模式。所有高校科协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校内学术交流活动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各高校科协积极参加湖北省科技厅和湖北省科协组织的科技周和科普日活动。有些高校科协向学校、各级科协反映科技工作者诉求,例如从2010年开始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承接了中国科协、湖北省科协的科技工作者信息站点工作,每季度定期向中国科协、湖北省科协反映高校科技工作者诉求。华中科技大学还承接了44个挂靠学会和45个学术期刊的管理。武汉大学科协和华中科技大学科协每年还承担了学校科技论文统计奖励工作。在举荐人才方面,部属高校承接了院士候选人推荐工作。此项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产生较大影响。在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方面,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武汉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等四所高校科协连续六年承接了中国科协科学营活动,总计接待来自全国各地营员4000多人次。如武汉科技大学成立科协时间较晚,但在开展学生学术交流活动方面敢于创新,打造了大学生“科技活动节”。

(三)湖北省高校科协联盟建设情况

湖北省目前有高校科协42家。由于地区分布较广,一个高校联盟不利于开展工作。2017年省科协和省教育厅在武汉联合召开湖北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推进会议,除了推进湖北高校科协建设外,湖北省高校联盟按地区划分,分别成立了武汉高校科协联盟、宜昌高校科协联盟、襄阳高校科协联盟。

(四)湖北省高校科协存在的问题

1. 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推进缓慢,高校科协有效覆盖率低。到目前为止,湖北省科协还没有出台推进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相关文件和工作指导意见,也没有制定高校科协规范的工作运行机制、工作模式、工作考评机制和奖励机制。由于省科协缺乏统筹设计和详细推进计划,因此,湖北省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占比较少,而且都集中在部属高校,省属高校。而公立独立院校和民办普通高校基本没有成立高校科协。

2. 高校领导对科协工作不重视。具体表现在,科协配备一名兼职工作人员的高校占60%以上,运行经费在5万元以下占多数。除了华中科技大学科协是独立编制外,其他40所高校科协都挂靠在科技处,绝大多数没有专属办公场地。

3. 高校科协民主办会意识不强。具体表现在,41家高校科协没有实行科技社团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登记制度。召开科协代表大会基本上由行政指定。由于高校科协都挂靠在科技处,学校基本把科协等同于行政部门,民主办会意识没有体现,行政痕迹较重。

4. 高校科协开展工作能力较弱,活力不足。大多数高校科协只配备一名兼职工作人员,工作处于应付状态,承接任务的能力较弱。由于湖北省科协没有制定高校科协统一工作标准和考核机制,因此,各高校科协开展工作没有统一模式,显得松散和随意。

5. 高校科协联盟没有发挥引领和指导作用。高校联盟组织重要工作职能是有效带动更多高校成立科协组织,推动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发挥作用。武汉地区高校联盟成立5年来除了每年与江苏高校科协联合举办一次“江湖论坛”会议,组织高校科协交流工作经验外,没有开展其他工作。在推动湖北省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方面缺乏有效手段和创新工作方法,对湖北省高校科协组织有效覆盖没有发挥引领、指导和积极推动作用。同时,高校联盟组织也没有开展对新成立高校科协工作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和培训工作。在促进各高校科协之间的沟通交流、科技资源共享和协同创新等方面没有发挥高校联盟组织引领和指导作用,在提升高校科协工作活力,有效带动更多高校成立科协组织方面缺少思路和有效措施。

四、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建设概况

(一)武汉地区高校成立科协组织的基本概况

1.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覆盖情况。武汉地区现有高校91所(普通高校84所,成人高校7所),在湖北省科协学会部登记注册备案成立高校科协有的16所,占武汉地区高校19%,低于全国34.89%平均水平。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6所,省属普通高校10所。75所高校没有成立科协组织,占武汉地区高校81%。武汉地区高校科协数量少,高校科协组织有效覆盖率低,但高校层次比较高。如图1所示:

 

 

图1 武汉市成立科协组织高校数量


表1  武汉市高校科协成立时间

 

课题组对16所高校发放了16份调查问卷,收回调查问卷16份,发放问卷覆盖率100%,回收率100%。问卷调查结果如表1所示:在20世纪80年代华中科技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所高校成立了科协组织,均为教育部直属高校。虽然数量少,只占总数的12.5%。20世纪90年代,武汉大学等7所高校先后成立了高校科协组织,占总数的43.75%。此阶段是武汉地区高校组织建设快速发展阶段,高校科协组织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工作内容范围也逐步增加。2000年至2010年10年间仅有武汉理工大学和江汉大学两所学校成立了高校科协。说明此阶段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推进缓慢。2011年至2018年武汉地区有5所高校成立了科协组织。调查显示,在已建科协组织的高校中6所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占37.5%;8所省属高校,占50%;1所职业技术学校,占6.25%;1所民办大学,占6.25%;可见,有科协组织的高校在层次上是比较高的。

2. 武汉地区已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类型。武汉地区16所已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类型如表2所示:

 

表2  已建科协学校类型

 

 

从调查结果看到,已建科协组织高校中有5所高校是综合性大学(31.25%),理工类大学6所(37.25%),农林大学1所(6.25%),医科类1所(6.25%),文科类2所(12.5%),职业技术学校1所(6.25%)。调查显示综合类及理工类大学占68.75%,文科医科各占6.25%,数量较少。

3. 武汉地区已经成立高校科协的高校性质。课题组对16所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性质进行了分析,如表3所示:

 

表3  武汉市已建科协学校性质 

 

在此表中看到,在16所高校中,按学校性质来划分,比例最高的是省属高校(50%),其次是教育部直属高校5所(37.50%),1所省属职业技术学校(6.25%),1所民办高校(6.25%)。表中说明我国高校经过近40年的改革和发展,目前教育部直属高校数量在减少。因此,已建科协组织数量中地方省属高校占比最大,属于正常现象。武汉地区目前有7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仅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所部属高校没有成立高校科协,其他6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均成立了高校科协。

4.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模式。课题组在问卷调查中,对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机构设置模式、人员配备、运行经费等方面进行了调查,结果如图4所示:

 

表4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的模式

 

第一种模式是独立建制模式。俗称“三有”建制。即有专职人员编制、独立办公地点、每年有单独财务预算。武汉地区高校仅华中科技大学是独立建制模式,占比6.25%。华中科技大学是武汉地区最早成立高校科协。校科协为正处级独立编制单位,还配备有常务副主席和副主席兼秘书长两名正处级专职干部。另外配有3名专职工作人员。设立了专门办公场地,独立财务预算。学校每年安排校科协专项办公运行经费15万元。据调查了解华中科技大学科协经费除了学校给予15万元运行经费外,其他经费是通过承接地方各级科协工作和项目获得资助。由于校科协是独立编制,实行自主管理,有充分的人员及经费保障。独立建制高校科协的优势在于科协内部各项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管理规范,层次明晰,工作任务完成质量和效率均比较高。

第二种是合署办公模式。目前武汉地区有7所高校科协是挂靠在科学发展院或科技处,并与其合署办公,占比高达43.75%。这也是某些高校领导和管理者把科协看作是学校的一个行政管理部门的原因所在。深入分析可以看出,合署办公对于某些高校科协开展工作有有利的一面。因为,科学发展院或科研处等部门掌握更多的科研资源和合作渠道,科学发展院行政资金更充足,对开展科协工作有更多的经费保障。而且合署办公也有利于科协掌握学校内部较多的科技工作者信息、科技成果以及科研项目合作进展情况。科学发展院或科研处是高校重要的职能部门,对于开展科协工作,以科研处的名义有利于与学校其他部门协调工作。以武汉大学为例,虽然与科学发展院合署办公,但学校配备了专职秘书长和2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专项办公经费和职责,所以科协工作也能很好开展。合署办公的体制,不利的一面体现在,一个科技工作者的群团组织变相成为学校的一个行政部门,甚至是学校行政管理部门的一个部分。

第三种是虚拟混合模式。这种模式的高校有8所,占比50%。可以说是严重比较担忧的一种模式。因为,虽然学校成立了科协组织,但是学校没有设专职秘书长或工作人员,而是使用兼职工作人员做科协工作,没有明确组织建制章程,只是有了科协工作,让兼职工作人员以校科协的名义与校外各级科协对接,承接各级科协交办的工作任务。科协没有自己的年度工作计划,日常工作处于应付状态。

5. 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编制现状。课题组对16所高校科协人员编制情况也进行了调查摸底。16所高校科协人员编制情况如下表5所示: 


表5  高校科协组织机构工作人员的专兼职状况

 

高校科协有专职工作人员的为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3所,占比18.75%。有兼职工作人员的高校13所,占比81.25%。其中有专职人员3人以上的高校为武汉大学和中国地质大学2所(66.67%)。有专职工作人员5人以上的为华中科技大学1所(33.33%)。

分析调查结果,武汉地区高校科协有专职工作人员的学校比例较少,占比18.75%,但配备人数较多,2所3人、1所5人。这三所学校当中包括了武汉地区仅有的2所985高校(目前称为“双一流”A段学校),1所是211高校(“双一流”B段学校)。这些学校中高层次科技工作者最密集和集中。因此,高校科协设立独立编制或配备专职人员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在现实工作中这三所学校科协工作的确开展得比其他学校要好,承接地方科协工作任务和项目也更多,开展工作能力强,完成工作任务质量和效率也比较高。因此,这三家高校科协多年来一直是湖北省高校联盟轮值理事长单位,也是武汉地区高校和湖北省高校科协组织的引领和示范单位。

调查表还显示,使用兼职人员的高校比重较大,占81.25%。其中兼职人员1人的高校数为8所,占比达61.54%。兼职人员为2人的高校有3所,占比达15.38%。5人为兼职人员的高校2所,占比达15.38%。

目前,武汉地区有8所高校科协(61.54%)仅配备1名兼职工作人员。显然难以承担高校科协日常工作,疲于应付成为常态。目前高校教师及行政工作人员编制十分紧张,要普遍地严格要求高校科协设立独立编制,配置专职工作人员会遇到很大阻力,也不现实。这也是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推进缓慢的主要原因和瓶颈所在。

通过调研,我们看到了因为缺编,高校科协不能保质保量开展科协工作,需要寻求新的解决途径。增加兼职人员数量也不失为打开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推进缓慢这个瓶颈的好办法。

6. 高校领导对高校科协组织的重视程度。课题组对武汉地区16所高校就学校领导对科协工作是否重视进行了问卷调查,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负责人给予了评价。如表6所示:


表6  学校领导对科协工作的重视程度

 

科协负责人认为本校领导“重视”科协工作的有5所学校,占比31.25%。认为“一般”的有11所学校,占比68.75%。这个结果表明,高校科协工作在少部分高校得到了领导的重视,而在大多数高校,科协工作还没有引起高校领导的高度重视。这对开展高校科协工作较为不利。

7. 高校领导担任校科协主席的情况。我们在调研中,对兼任高校科协主席行政职务进行了调查,从湖北省科协主管高校科协部门备案资料中了解到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主席行政职务如表7所示:

 

表7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主席的行政职务情况

 

调查表明,高校科协的主席由学校领导层中的副职,即副校长或者副书记兼任的最多,总计为9所高校,占比56.25 %。由学校领导层中正职,即校长或书记兼任的高校为6所,占比37.5% %。其他职务1所(6.25%)。调查结果表明,高校领导对科协工作还是比较重视的。

8. 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秘书长产生情况。   

 

表8  武汉市16所高校科协秘书长产生情况

 

课题组对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秘书长产生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如表8所示:16所高校中华中科技大学与湖北交通技术学院科协秘书长是行政任命产生的,占比12.5%;14所高校(87.5%)科协秘书长是通过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的。这说明大多数高校科协在形式上是按照中国科协组织建设章程来选举科协秘书长的。对14家会员选举产生科协秘书长的高校进行了电话访谈得知,14家宣称自己实现了会员制,但没有一所高校科协真正建立了会员登记制度,没有进行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登记。而各高校科协在召开代表大会时,参加会议代表一般都是行政领导确定的。

9. 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召开会员代表大会情况。

武汉地区16所高校的科协代表大会召开情况如表9所示:


表9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代表大会的召开情况

 

表中显示:有12所高校(75%)每5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3所高校(18.75%)每4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有1所高校刚成立科协组织,因此无数据。调查结果显示,表面上武汉地区高校科协都能按照中国科协对高校科协工作要求去做。但事实上我们通过查询湖北省科协主管高校科协登记档案,发现少数高校科协没有按照中国科协民主办会章程在规定时间内召开科技工作者代表大会。由于学校没有按照中国科协组织章程召开科技工作者代表大会,进行换届改选,学校科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都是行政任命。

10.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个人会员情况。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个人会员规模情况如表10所示:

 

表10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个人会员情况

 

有4所(25%),1500-2000名会员的高校有2所(12.5%),2500-3000名会员的高校有2所(12.5%),3000名会员以上的高校有1所 (6.25%)。调查结果说明,加入高校科协组织的个人会员数比较多,会员以教师为主。但在调查中了解到,个人会员不是科技工作者真正意义上的登记会员,而是行政指定作为个人会员,所有高校个人会员没有实行登记制度,没有缴纳会费。民主办会存在形式化、虚拟化。

11. 武汉地区高校团体会员情况。

 

表11 武汉高校团体会员情况

12.学生和教师对高校科协组织的评价和认可度。课题组针对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设计了学生、教师调查问卷。学生问卷有306名高校学生(含大学生、研究生)进行了网上填答。

 

表12 武汉市高校科协组织对高校学生的影响力

 

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306名高校学生中,知道学校有科协组织的为210人,占调查学生的68.63%。不知道有科协组织的学生为96人。占比31.37%。说明高校科协组织在学生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对学校科协性质调查问卷,306位学生中有257人(83.99%)知道科协是科技群团组织,49人(16.01%)认为科协是行政部门。这个结果也说明,大部分学生参加过学校科协及基层科协组织的各种活动。因此,对科协组织有一定了解。在问及学生是否参加过学校科协组织的活动时,306位学生中有140人(45.75%)参加了校科协组织的各种活动,146人(47.71%)没有参加校科协组织的活动。没有参加校科协活动的学生人数超过了参加校科协组织的活动人数。说明校科协在组织活动时学生人群覆盖面还不够广泛,影响力还不够。在高校科协有否必要成立这个问题上,306名学生中有298人(97.39%)认为有必要,8人(2.61%)认为没有必要。认为有必要的占绝大多数。说明高校科协组织的活动对在校学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力。

 

表13  教师与学生对高校科协工作的评价

 

在已建科协组织的高校中,教师认为科协工作“很重要”的占60%,认为“比较重要”的占13%,认为“一般”的占7%。前两者相加为73%。高校教师参加科协组织活动较多,因此高校教师对科协工作评价比较高。

13. 武汉地区16所高校科协行政经费预算。

 

表14  武汉市16所高校科协行政经费预算情况

 

课题组对武汉地区16所高校提供给科协行政运行经费情况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如15表所示: 7所高校(43.75%)科协没有专项行政经费预算。表中显示4所高校科协有5万元(25%)预算经费。1所高校科协有10万元(6.25%)专项经费。4所高校(25%)有15万元经费。这些高校层次高,校领导对科协工作重视。在经费上为校科协开展工作提供了基本保障。

14.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发展基层科协情况。

 

表15  高校科协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课题组对16所高校科协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如表所示:

 

表16 高校科协基层组织建设情况

 

9所高校成立了大学生科协(56.25%),6所高校(37.50%)成立了研究生科协,5所高校(31.25%)成立了青年教师科协,2所(12.5%)高校成立了退休教师科协。值得说明的是,以上13所高校中,有的高校有2到3个基层科协组织。另外,还有3所高校(18.75%)没有成立任何基层科协组织。

(二)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开展工作情况

1. 武汉地区开展学术活动情况。表17中除了2所高校今年刚成立科协外,其余14所高校(87.5%)都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中8所高校(50%)还举办了会议展览和学术沙龙,2所高校承担了学术期刊管理工作,7所高校科协承担了学校论文统计奖励工作。这表明,高校科协围绕学校科研、教学等中心工作,为广大科技工作者搭建了学术交流平台,为学校学科建设做了大量服务性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17  武汉地区开展学术活动与合作情况

 

2.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科普活动开展情况。课题组对16所高校科协开展科普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从表18中所示:每年有7所高校科协(43.75%)积极参加了全国科技周和科普日等社会科普活动,13所高校科协(81.25%)开展了科普讲座活动,3所高校科协深入城市社区开展社区科普活动,2所高校科协开展了科普作品创作工作。此项调查结果说明,高校科协把开展校内外科普工作作为校科协日常重要工作来抓,而且科普活动形式多样,高校科协参与科普工作参与度比较高,13所高校科协开展了校内外科普讲座活动(占比81.25)。

 

表18  武汉地区高校科普活动情况

 

3. 武汉地去高校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情况。课题组对高校科协为科技工作者反映诉求、为院士工作站建设牵线搭桥、为校企合作、科技成果转化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调研。结果如下表所示:在19表中,在16所高校科协中,4所高校(25%)承接了国家和省的科技工作者信息站点建设工作,每季度向中国科协和湖北省科协报送站点信息,及时反映科技工作者的诉求;6所高校(37.5%)与地方科协合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为院士专家与企业牵线搭桥,积极参与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10所高校(62.5%)积极与地方科协合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为院士专家与企业牵线搭桥;10所高校(62.5%)积极投入到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中,充分发挥了了高校科技人才密集优势,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表19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为科技工作者提供服务情况

 

4.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举荐人才和资助人才情况。如表20中所示:11所高校科协(68.75%)每年举荐推荐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获得湖北省科协晨光计划资助,3所高校科协推荐35岁青年教师(18.75%)获得了武汉市科协朝阳计划资助。12所高校科协(75%)开展了向各级科协举荐人才(院士推选)工作。表中所示,大部分高校科协重视人才举荐工作,参与度较高。

 

表20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举荐和资助人才情况

 

5.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合作情况。表21中可以看出,16所高校科协(100%)与湖北省科协有承接工作任务与合作的关系。10所高校(62.5%)科协与武汉市科协、区级科协有工作上的联系。3所高校科协与企业科协有联系。结果表明,高校科协在此项工作中参与度较高。在21表中显示,9个高校科协积极承担智库建设和地方政府决策咨询工作。


表21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合作情况

 

6.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参加湖北省高校联盟及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情况。从表22表中我们看到,6所高校科协(37.5%)承接了中国科协科学营和地方中小学夏令营活动。高校占比还比较少。


表22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参加湖北省高校联盟及指导学生科技实践活动情况

 

7.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开展学术道德建设工作情况。武汉地区成立科协的高校总计16所,除1所于2018年初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外,其余15所高校科协都开展了高校学术道德建设的宣讲工作。学术道德建设工作是高校科协特有的工作,不同于其他基层科协组织,也是高校科协主要工作之一。高校科协对此项工作参与度较高(93.75%)。

(三)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存在的问题

1.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缺乏动力,覆盖面小、发展不平衡。从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武汉地区有高校84所,成立高校科协的只有16所高校,占比19.05%,远远低于全国平均34.89%的水平。有80.95%的高校还没有成立高校科协。高校科协覆盖率明显偏低。高校是科技工作者最为集中的地方,离中国科协提出的高校科协组织建设2018年要求确保达到50%以上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另外,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在武汉地区84所高校中发展不平衡,大部分有科协组织的高校都集中在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和省属本科院校,本科独立院校和民办本科院校基本上没有成立高校科协。

2.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缺乏主体和科技群团性质不明晰。高校科协应该体现以教师和学生为主体的科技群众团体性质,以民主办会为组织运行基本原则。课题组通过调查了解到,尽管有科协组织的高校能够按时间召开科协代表大会,也有自己的章程,由于高校科协基本没有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会员登记制度(含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多数高校科协缺少民主办会意识,代表大会中的民主选举基本流于形式。参加科协代表大会的会员,多为学校行政指定教师和部分学生。科技工作者在科协组织中难以凸显主人地位,高校科协缺少科技群众团体特点,难以独立运作。代表大会选举的科协主席全部由主管校领导兼任(100%),秘书长由科研处或科学发展院副处长兼任。名义上是大会选举,由于会员登记制度不能真正落实,高校科协领导表面为大会代表选举,但实际上基本为行政任命内定。

3. 有科协组织的高校,科协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不健全。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到,有独立建制的高校仅有华中科技大学1家,其余15家挂靠在科研处或科发院,没有独立办公场所。科协主体地位不突出。16所高校对科协都没有制定专门的工作考核机制和表彰奖励机制,高校科协处于“自由发展状态”。 

4. 高校科协职责地位不清、缺乏工作抓手。高校科协职责定位不清和工作抓手缺乏,始终是制约高校科协建设的突出瓶颈。武汉地区大多数高校科协由于编制设置和办公经费缺乏等问题,缺乏独立自主工作的能力。从调查情况看,高校科协都开展了学术交流活动、科普讲座、人才举荐、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决策咨询工作,但普遍没有开展自己独特、品牌特色吸引科技工作者的活动,缺乏工作抓手。

5. 高校科协组织基础薄弱,发展活力不强。目前,武汉地区高校科协有专职工作人员的高校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3家(占18.75%),其余高校科协为兼职工作人员,且兼职人员为1人的有8家(占50%)。这种体制和编制设置,高校科协基本丧失了科技群团组织的特征,科协成为行政职能部门的一个部分。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之家是徒有虚名。由于科协工作人员少,而且兼职,疲于应付在所难免,更没有时间专心规划科协工作。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现状表明组织基础薄弱,发展活力不够强。

6. 高校科协组织缺乏制度建设和考核机制。通过调查了解,武汉地区16家高校科协,规章制度建立很不完善。学校和科协主管单位对高校科协都没有制定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考核指标,组织运行和活动开展都无章可循,随意性很大。地方科协也缺少推进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顶层设计,缺少工作指导和监督机制,也没有建立工作考核机制和奖惩制度。

7. 高校联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武汉地区有科协组织的16所高校(占100%)都参加了湖北省高校联盟组织。每年武汉地区高校联盟与江苏省科协联盟举办一次“江湖”论坛会议。两省高校科协借此会议以交流工作经验为主,在组织建设、工作抓手、品牌特色等方面研究、交流较少。高校联盟也没有对刚成立高校科协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没有在高校科技资源共享方面搭建平台。各高校科协工作上单打独斗比较常见。             

五、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对没有成立科协的高校加强指导,稳步提升科协组织覆盖率

1. 加强对高校领导的培训和指导是加快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的关键。武汉市84所普通高校,有68所高校还没有成立科协组织,占比84%。说明绝大多数高校科协领导没有重视这项工作。一方面与省市科协指导不利,推动不积极有关,其次与高校领导不重视,对高校科协性质不清楚、不了解,对科协业务及工作流程不熟悉有关。在目前体制下,各级科协和教育部门要认识到,解决高校领导对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的认识问题是提高高校科协组织建覆盖率的关键所在。因此,省市科协与教育部门要密切合作,对没有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首先要解决高校领导对高校科协建设不重视、对科技群团组织性质认识不清,对科协组织的宗旨和功能定位不了解的问题,同时,让已经成立科协的高校科协介绍开展工作的经验,发挥引领作用。科协系统的资源和项目要积极向高校领导推介,让高校领导认识到科协资源对学科建设的重要性和实用性。科协系统的资源要主动向这些高校流动和延伸,吸引这些高校尽快成立科协组织,并在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建设中发挥作用。

2. 提升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覆盖率是首要任务。武汉地区还有68所高校没有成立科协组织。加快这项工作的关键在于科协主管部门与教育部门高度重视与密切合作。主管部门要制定详细和切实可行的顶层设计方案和统筹详细的推进计划,积极部署,稳步推进。依托武汉高校联盟组织,吸纳没有科协组织的高校参加联盟组织的各种活动。同时对主管科协相关工作的领导进行科协工作业务的培训,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流程。

(二)加强对已经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领导的业务指导

湖北省、武汉市等地方科协是高校科协的直接上级领导和业务指导单位,省市科协与教育部门要积极研究探索成立高校科协工作的规律性,加强与高校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不同类型高校科协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坚持分类指导。要重点解决高校领导对高校科协建设不重视、对科技群团组织性质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不会干,对高校科协工作不熟悉等问题,要对高校主管领导进行科技群团组织业务培训,以及国家相关文件的学习,进一步提高高校领导对科协工作的认知度,明确工作定位,健全机构设置,提供高校科协所需人员与物质保障。

(三)加强建立科协系统与教育部门及高校科协的协同工作机制

1. 省、市科协要继续加强与教育部门协同合作,共同推动贯彻落实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精神,研究完善高校科协组织制度规范,为高校科协建设提供基本遵循和规范,推进高校科协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主管高校科协工作的职能部门要做好推进高校科协组织建设顶层设计方案和统筹推进计划。

2. 强化省市科协与教育部门的主体责任,地方各级科协与教育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明确责任分工。在现有工作基础上,联合教育部门建立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监督考核机制,建立目标导向。省市科协应发挥学会部对高校科协宏观监督、指导工作机制,建立高校科协工作统一考核表彰机制。

(四)明确高校科协工作目标,开创高校科协建设新局面

1. 明确高校科协职能定位,明确高校科协是科技群团组织的性质。坚持民主办会,防止和克服群团组织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省市科协主管部门要监督高校科协实行会员登记制度,每年要审核高校科协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登记册。注意扩大会员的覆盖面,尤其要注意学生科协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的吸纳。要监督指导高校科协按照中国科协办会章程定期召开科协会员代表大会,把坚持民主办会纳入工作考核指标。

2. 高校科协工作人员要深入基层,广泛宣传科协,定期组织召开科技工作者征求意见会,开展高校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密切关注、准确把握高校科技工作者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引领,积极向学校党委反映科技工作者需求,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全方位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让学校科技工作者参与到科协工作中来,让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科协有认同感和归属感。

3. 省市科协要指导和监督高校科协开展工作。高校科协要结合高校特点开展科协工作,结合国家建立科技创新战略目标,以推动高校“双一流”建设作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找准工作抓手。高校科协要以服务高校“双一流”建设,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核心业务开展活动,打造品牌活动,开创高校科协工作新局面。

(五)加强高校科协联盟建设,地方科协与高校共享高校科技资源

1. 做好高校联盟发展规划。高校联盟要制定好联盟发展规划,以4年为限,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任务、人员培训、工作抓手、品牌创建等方面确定好发展目标。高标准规划联盟活动方案,争创全国品牌。

2. 建立好联盟活动机制,创建联盟活动品牌。高校联盟是一个松散型、自愿组成的一个组织,目前,每年除了与江苏省开一次“江湖论坛”外,没有开展更多的活动。这样既浪费了联盟资源,又没有达到成立高校联盟的目的。因此,联盟组织领导要认真研究制定出定期召开理事长联系会议制度,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制度,高校科协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制度,工作经验交流制度,奖励表彰机制,高校资源共享机制,促进联盟工作的开展。

3. 加强高校科协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依托高校联盟平台完成科协对高校科协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定期举办高校科协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让高校科协工作人员尽快熟悉业务和工作流程。重点解决高校科协工作人员不会干、不知道干什么的问题。提升高校科协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高校科协工作经验的交流与合作,共享资源。

4. 充分利用高校科协联盟平台,整合利用高校科研资源和教育资源,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把高校科技人才资源和科研成果往武汉市各大企业输送,为地方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注重高校科研成果本土转化工作,防止科研成果外流。让武汉市高校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尽可能多的为本地社会经济建设服务,形成武汉市与高校大协作的格局。 

5. 通过高校联盟平台将科协系统资源和项目系统地向高校输送和流动,重大调研课题及系列科普项目积极向高校科协延伸开放。推动高校科协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不断强化高校科协工作抓手,为高校科协发展提供平台、注入活力。省市科协要充分利用高校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资源,凝聚高校专家资源,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引导他们参与武汉市地方经济建设,积极鼓励科技工作者参与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为政府出谋划策承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六)加强高校科协理论研究

1. 认真学习中国科协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省市科协要重视和加强开展高校科技社团工作理论研究,摸索出一套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体制,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制定高校科协工作统一标准,为各级地方科协科学指导高校科协工作提供理论依据。

2. 省市科协提供理论研究经费,组织省市科协主管部门,依托高校联盟,对成立高校科协从组织建设、民主办会、职能定位、工作抓手、工作考核机制、奖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摸底调研,认真总结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覆盖率和工作开展情况,从中找出高校科技社团工作规律,为主管部门制定高校科协发展的思路举措、相关政策提供理论依据。

3. 对没有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要展开全面调研,弄清楚没有成立科协组织的原因,存在问题和困难,为落实中国科协《意见》,推动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提高高校科协组织的覆盖率提出指导意见。

总之,高校科协工作的推进和发展需要高校和地方科协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合作,上下联动,共同谋划,共同制定高校科协建设发展目标,将中国科协《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①中国科协、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协工作的意见、科协发组字【2015】1号
②李敏等2018年2月第二期中国科协政策体系的演变、历程、趋势与建议。
③戴宏等关于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的思考,2016-05科协论坛。
④李森关于加强高校科协工作的思考2014.11科协论坛。 
⑤中国科协2017年高校科协建设工作要点。
⑥王春发2017年在推进全国高校科协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⑦孙诚、吕华我国高校科协组织建设与发展的调查研究2009.10专题调研。

 

课题组成员: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           熊少明  安群慧  徐继平  陶  虹 
陈  莉
华中科技大学                 鲁亚莉  刘  晴  黄明露  欧  玲 
武汉大学                     宋  歌
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           董祖恩
武汉市洪山区老年大学         宋阳平
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宗教管理处   丁元珍
蔡甸区科协                   麻  俊

 

附录


专报一:


提升高校科协为地方经济服务能力的建议

 

一、 武汉地区高校成立科协组织的基本情况分析

(一)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有效覆盖率情况分析

武汉地区现有高校91所(普通高校84所,成人高校7所)。其中武汉地区高校在湖北省科协学会部高校管理机构登记注册备案成立高校科协的有16所高校(17.58%),占武汉地区高校19%,低于全国34.89%的平均水平。有82.42%的高校还没有成立科协。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在武汉地区91所高校中发展不平衡,大部分有科协组织的高校都集中在教育部“双一流”高校和少数省属本科院校。大部分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本科独立院校、成人高校、民办本科院校基本上没有成立科协。

(二)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情况分析

目前,武汉地区16所高校的科协组织在建制和工作机制模式上有较大差异。建制和工作机制模式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模式是独立建制模式。目前武汉地区16所有科协组织的高校中,只有华中科技大学是独立建制模式。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科协内部各项工作分工明确,专人负责,工作管理规范,层次明晰。

第二种是合署办公模式。目前武汉地区16家高校科协,有7家高校科协是挂靠在学校科学发展研究院或科技处,并与其合署办公。

第三种是虚拟混合模式。这种模式的高校有8所,占比50%。因为,虽然学校成立了科协组织,但是学校没有设专职秘书长或工作人员,而是使用兼职工作人员做科协工作,没有明确组织建制章程,只是有了科协工作,让兼职工作人员以校科协的名义与校外各级科协对接,承接各级科协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武汉地区16家高校科协工作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情况分析

16所高校对科协都没有建立专门的工作考核机制和表彰奖励机制。科协有专职工作人员的高校仅为三家,其余为兼职,且兼职人员较少。有8所高校只有1人,这样不利于工作人员专心规划科协工作。地方省市科协也缺少对高校科协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承担工作任务及职能作用发挥呈现“自由发展状态”。

二、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分析

(一)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为科技工作者的服务情况分析

根据对武汉地区已成立科协的16家高校调查显示,武汉地区只有4所(占25%)高校科协建立了科技工作者信息站点,其余12所(占75%)高校科协均没有参与此项工作。高校科协没有发挥科技群团组织的作用。高校科协平时没有召开科技工作者座谈会议,也没有征求科技工作者意见,没有主动建立向学校党委反映科技工作者意见的渠道。没有建立走访、慰问科技工作者的工作机制。为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意识比较淡漠,服务能力较弱。

(二)武汉地区16家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发挥情况分析

1. 参与院士工作站点建设情况分析。课题调查显示,有6家高校(37.5%%)与地方科协建立了合作关系,为院士专家与企业牵线搭桥,积极参与省市科协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高校科协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服务院士专家和科技工作者、服务地方企业发挥了积极作用。有10家高校(62.5%)科协积极参与到湖北省科协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中,充分发挥了高校科技人才密集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经济社会建设。

2.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参与省市科协智库建设情况分析。调查结果了解到,有9所(占56.25%)高校的科协参与了地方政府决策咨询工作。高校科协参与此项工作积极性较高,发挥了为地方政府和科技工作者之间牵线搭桥的职能作用。

3.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合作情况分析。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合作较为密切。武汉地区16家高校科协(100%)与湖北省科协有工作联系关系。10家高校(62.5%)科协与武汉市科协和区级科协有工作上的联系。3家高校与企业科协有联系。调查结果说明,高校科协领导意识到,除了接受学校领导,完成学校中心工作外,通过与地方各级科协的联系,搭建与地方企业合作平台,利用高校科技人才与科研优势,为地方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4.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参与科研成果转化情况分析。对16家高校科协问卷调查中了解到,10家高校科协(62.5%)参与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其余6家高校科协(37.5%)没有参与学校科研成果转化工作。科研成果本土转化率仅为10%。相比北京经济开发区的科研成果本土转化率已经达到80%,武汉地区高校科研成果本土转化率远远低于这个水平。说明高校科协开放型、枢纽型、平台型综合服务能力较弱,职能作用没有很好发挥。高校科协参与科研成果转化工作不主动、不积极现象比较普遍。由于高校科协利用高校科研资源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意识不强,使得高校很多科研成果不能直接为武汉地区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服务,很多高校科研成果并没有直接进入武汉地区,大部分科研成果外流全国其他省市。  

三、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着力提高高校科协组织有效覆盖率

1. 要解决好高校科协组织覆盖率问题,首先要解决地方科协及高校领导对高校科协组织建设重要性认识的问题。地方科协要站在强化对高校科技工作者思想引领的角度去推动高校科协建设工作。对武汉地区高校及时传达中国科协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高校科协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武汉地区高校实际情况,出台落实《意见》的指导性文件。省市科协要进一步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合作,科学分析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覆盖情况,摸清底数、建立清单、目标导向、做好高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的统筹设计和长远谋划。

2. 地方科协要承担起对高校分管科协的校领导进行科协工作业务培训和指导的工作,让高校领导了解科协组织性质、工作机制、职能任务、科协资源等。通过培训从根本上解决高校领导对高校科技社团工作规律缺乏深入研究,认识不清、把握不准、不会干的问题,让高校领导积极参与到科协组织建设工作中来,从根本上解决高校领导对高校科协组织建设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上不部署,态度上不积极的问题。 

3. 地方科协要定期召开已成立高校科协组织的科协领导与没有成立高校科协的高校领导工作经验交流会议,推动有科协组织的高校和没有科协组织的高校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已成立高校科协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要以普通院校和专科院校为突破口,发挥武汉高校联盟作用,推动更多的普通高校和专科院校成立科协组织。

(二)完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在提升为科技工作者服务能力方面有所作为

1. 成立科协组织的高校要尽快完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建立独立建制的科协组织。不能独立建制的高校科协尽可能建立挂靠科研处的组织体制来开展科协工作,配备专职和兼职工作人员。提供专门办公场所,给予经费支持,尽量避免虚拟化的组织体制和工作机制。

2. 高校科协要在校党委领导下建立为科技工作者及时反映意见和建议的渠道。定期组织召开科技工作者座谈会,积极开展高校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及时向上级科协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把建立院士工作站和开展校企合作作为重要工作抓手。加强与科技工作者的感情联系,充分利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科技周、科普日活动等载体,打造系列主题活动,让更多的科技工作者了解科协组织,参与科协活动,增强高校科技工作者对科协组织的政治认同、价值认同和感情认同。

(三)充分发挥高校科协职能作用,提升武汉地区高校科研成果本土转化率

科技成果转化率,是衡量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商业开发产品的指数,科研成果转化率越高,说明科研产品市场化程度越高,对社会的经济发展的效益越明显。武汉地区作为全国高校数量排名第二,拥有强大的科研力量和大批的科研成果的大城市,科研成果转化率越高,越利于武汉市地方经济发展。因此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应该将为科技工作者科研成果本土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作为重要工作抓手。注重搭建武汉地区辖区内的企业与高校院系之间的合作平台,促进提升科研成果在武汉地区本土转化率,为推动武汉经济发展服务。

(四)坚持民主办会,建立高校科协工作考核机制和奖励机制

1. 在推进武汉市高校科协组织建设过程中,明确高校科协科技群团组织的性质。省市科协主管部门要监督高校科协实行会员登记制度,每年要审核高校科协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登记册。

2. 建立省市科协指导和监督高校科协建立工作考核和奖励机制,积极推动高校科协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高校科协领导要注重科协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用好基层科协组织(大学生科协、研究生科协等)。

3. 地方科协要定期举办高校科协工作人员培训,提升高校科协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高校科协要以服务高校“双一流”建设为中心,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学术交流与合作等核心业务开展活动,打造品牌活动,争取在高校科协创新工作方式上有所作为。 

(五)加强高校科协创新工作机制的理论研究

科协系统对高校科协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工作任务、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缺少全面系统的理论研究。目前高校科协组织体制、工作机制建设尚在探索阶段。由于缺少对高校科协组织体系、工作机制深入的理论研究,加上高校科协缺乏制度建设,工作机制不完善,各高校科协工作任务各自为阵,无章可循,随意性较大,严重影响了高校科协组织自身的健康发展。因此,科协系统有必要加大对高校科协工作理论研究和政策探索,从中找出完善高校科协体制机制模式,用以指导高校科协工作,推动高校科协健康发展,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撑,更好地为高校学科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

 

专报二:


加强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资源共建共享
推动高校科协联盟服务武汉地区经济建设
——关于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开展资源共建共享工作的建议
 

一、武汉地区高校科协总体状况

(一)武汉地区高校科协组织建设现状

根据2017年7月武汉市教育局公布的武汉地区高等教育统计数据,武汉地区现有高等教育机构91所(普通高校84所,成人高校7所),武汉地区高校在湖北省科协学会部高校管理机构登记注册备案成立高校科协有16所高校,占武汉地区高校19%,低于全国34.89%平均水平。其中教育部直属高校6所,省属普通高校10所,75所高校没有成立科协组织,占武汉地区高校81%。武汉地区高校科协数量少,高校科协组织有效覆盖率低,但高校层次比较高。

(二)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发挥

通过对武汉地区16家高校科协问卷调查了解,武汉地区16家高校科协主要承担了以下工作。

1. 为学校科技工作者搭建跨学科学术交流平台,是高校科协的最主要的工作任务和抓手。除了2018年刚成立科协的2所高校外,其余14所高校(87.5%)都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中8所高校(50%)还开展了会议展览和学术沙龙。

2. 武汉地区16家高校的科协,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科普活动。在高校中开展科普工作是高校科协另一个重要工作任务和抓手。其中13家高校科协(81.25%)开展了科普讲座活动。有7家高校科协(43.75%)积极参加全国科技周和科普日等社会科普活动,3所高校科协(18.8%)深入城市社区开展社区科普活动,2所高校科协(12.5%)开展了科普作品创作工作。高校科协参与科普工作参与度比较高。

3. 培养和举荐优秀人才,也是科协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武汉地区16家高校的科协,11家高校的科协(68.75%)举荐35岁以下的青年教师获得湖北省科协晨光计划资助,3家高校科协(18.75%)推荐35岁青年教师(18.75%)获得了武汉市科协朝阳计划资助,12家高校(75%)开展了向各级科协举荐人才(包括院士推选)工作。高校科协参与人才举荐工作参与度高。

4. 与地方科协合作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高校(62.5%)积极与地方科协合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为院士专家与企业牵线搭桥,积极参与省、市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工作。10家高校(62.5%)参与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高校科协为地方经济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三)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建设情况

湖北省高校科协按地区划分分别成立了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宜昌高校科协联盟、襄阳高校科协联盟。高校科协联盟是高校科协联合、自发的群团组织形式。武汉地区16家有科协组织的高校都参加了高校联盟组织(参与度100%)。

二、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资源共建共享存在的问题

(一)武汉地区高校科协领导资源共享观念不强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开展工作各自为政,没有统一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呈现自由发展状态。工作范围多局限于校内。平时各高校科协职能作用、工作抓手、开展品牌活动、学校科技和学术资源缺少交流与互动。高校科协与地方政府及武汉地方企业互动较少。中国科协及地方科协系统项目和资源较少向高校流动和延伸。高校科协联盟没有重视利用地方政府及地方科协的资源。高校科协的领导资源共享理念淡漠。

(二)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资源较为分散

武汉地区各高校科协立足本校开展工作为主,为本校科技工作者服务较多,较少为地方政府、企业提供服务和帮助,参与社会科普工作较少。高校科协相对独立,各高校科协没有横向工作联系,科技资源和科技成果没有普惠共享,资源较为分散。

(三)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够

武汉地区高校联盟成立多年,每年与江苏省高校科协联盟举办一次“江湖论坛”,论坛以武汉地区高校科协与江苏省高校科协交流工作经验为主题,没有开展与高校科协工作机制、制度建设、科技资源共享等方面相关的研讨和理论研究。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理事会对每年工作没有详细规划,联盟组织没有制定高标准的联盟发展规划和工作机制。各高校科协呈现自由发展状态。高校科协联盟对武汉地区各高校科技资源、科研成果资源开发、综合利用、资源共享,为武汉地区经济社会服务方面没有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三、加强武汉地区高校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高校科协联盟服务武汉地区经济发展的建议

为促进武汉地区高校资源共建共享,推动高校科协联盟更好地服务于武汉地区经济建设,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 高规格搭建好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领导机构。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领导机构应该成立一个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机构可以由地方科协或高校在汉知名院士或高校领导担任高校科协联盟理事长。下设秘书处,秘书长由市科协领导担任,各高校科协为副理事长单位,高校科协领导为理事会理事。

2. 做好高校科协联盟发展规划。高校科协联盟理事会负责制定好联盟发展规划,以4年为限,从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工作任务、高校科协工作人员培训、高校科协工作抓手、科技资源共享等方面确定好发展目标。建立好联盟活动机制。高起点设计好高校科协联盟活动方案,力争创全国高校科协联盟活动品牌。

3. 建立好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活动机制。联盟是一个松散型、自愿组成的组织。联盟开展活动,必须建立好活动机制,否则联盟组织活动流于形式,影响联盟活动效果。高校联盟应建立定期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结合学校、地方政府、企业需求,做好活动方案,建立激励表彰机制。

4. 设计和打造好联盟活动品牌。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要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及中国科协、地方政府、地方科协工作,打造高质量品牌活动。如陕西省高校联盟举办的“陕西省高校科协科学讲坛”活动,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深入高校开展高端学术讲座,广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各高校学科、高校之间的交叉融合。在推动地方经济建设方面,陕西省高校科协联盟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优势和专业人才优势,针对省内市、区支柱产业、企业的科技需求,组织高校专家深入市县做专题前沿科技产业报告,为加速地方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服务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五、整合好高校科协资源共建共享平台

1.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应联手搭建好资源共享共建平台,创新高校科协联盟开放协同的工作方式。首先做好各高校科技、学术、科研成果、学科专家等信息收集,搭建好资源信息平台,将各高校资源信息整合上线,建立一个具有武汉地区特色的科技、人才、成果的大数据信息库,实时共享各高校科协与地方科协科技信息资源。

2. 武汉地区高校科协联盟要搭建好高校科技资源开放平台。科技资源普惠共享是科协的工作目的,建立高校联盟与地方科协、企业信息沟通渠道。充分利用联盟资源信息平台,及时为高校、地方政府、地方企业及各级科协提供学术交流、科普人才资料、科技人才、科研成果等方面的信息,为地方经济建设提供服务,为政府决策咨询提供资源信息。根据各高校科技和学术资源,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各高校科协优势。

3. 创新高校科协联盟工作方式。联盟组织要注重增强高校科协与科技界及地方科协的广泛联系与协作的能力,开放协同创新工作方式,一方面要注重各高校科协借用地方科协和地方政府的优势资源,为高校科研和教学服务。另一方面,高校科协联盟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把高校的科研成果和技术输送到地方企业,为地方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武汉地区高校成果本土转化率,为武汉地区经济建设服务。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防止科研成果外流。形成武汉市政府与高校大协作的格局,让武汉地区高校科研成果和高新技术尽可能多地为武汉地区经济社会建设服务。

4. 搭建好高校科技资源宣传平台。现代社会是信息社会,全媒体时代。每个人都生活在信息的海洋中。联盟要注重与省市科协、武汉企业科协、区级科协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实时将武汉地区高校人才、科技、成果等方面的信息送到地方政府和企业。通过高校科协联盟平台,将地方各级科协需求及时传送给高校科技工作者,为地方政府和高校科技工作者牵线搭桥,提供咨询服务。

六、开展好高校科技资源共建共享,打造高效联盟品牌活动

1. 结合国家和政府主导的科技周、科普日活动,打造品牌活动。高校联盟要组织高校科协在全国科技周、科普日,结合高校实际策划有高校特色品牌科普活动,传播科普知识。同时高校科协要积极加入“互联网+科普”对公众的科普工作中去。联盟组织动员高校科技工作者及科学家积极参加科普惠民服务拓展工程。要善于发掘高校科普人才,积极推荐他们参与到现代科普体系建设中。借助社会科普工作,广泛宣传科学技术及科研成果,促进科研成果被民众接受和利用,促进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民众服务。 

2. 借鉴陕西省高校联盟开展品牌活动经验,高质量设计好武汉地区高校联盟活动主题,打造品牌活动。利用高校学术资源,针对武汉地区主导产业支柱企业科技需求,组织高校科技专家深入市、区做专题前沿学术报告,提供科技咨询,促进企业与高校之间的交叉融合,为加速武汉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做好服务。

3. 高校科协联盟定期组织高校科协之间互动交流,参观学习。对新参加高校联盟的科协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科协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在活动中,促进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4. 通过高校科协联盟平台将科协系统资源和项目,系统地向高校输送和流动,重大调研课题及系列科普项目积极向高校科协延伸开放,推动高校科协参与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不断丰富高校科协工作抓手,为高校科协发展提供平台、注入活力。省市科协要充分利用高校科技人才和科研成果资源,凝聚高校专家资源,发挥决策咨询作用,引导他们参与武汉市地方经济建设,积极鼓励武汉地区高校科技工作者参与政府决策咨询工作,为政府出谋划策,提升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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