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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调查研究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11/29 13:5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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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社会研究由来已久且涵盖广泛。目前国内外老龄问题研究具有日趋成熟的理论探索和相对成功的实际运用,但针对中国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专题研究深入不够,其“声音”大多见于全国和地方“两会”的提案、建议案及媒体报道中,总体处于初步探索研究阶段。文献检索中的老有所依专题研究也仅出现在少数论文或实际探索中。随着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综合借鉴国内外养老政策,独立研究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将会成为老龄社会研究的一个新领域、新分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主要矛盾同样影响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的获取感幸福感。现实政策决定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未来老有所依,已经退休的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的老有所依状况,必将影响到目前在岗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的未来预期,进而影响农村、农业的发展质量。

本课题契合我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基本判断,立意以国家和省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为基本依据,立足武汉实际,把握特定人群,进行分层分类调查,从生活待遇、人文关怀、精神发展、权益保障、政策供给等主要方面,深入研究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问题,针对老龄社会提出的农村新挑战,回答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的新期盼,为进一步发挥科协的“科技工作者之家”、老科协的“老科技工作者之家”作用提出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一、研究内容界定

(一)老有所依定义研究

老有所依是老龄社会研究的一项新成果。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老龄社会的研究轨迹和社会实践已从“老有所为、老有所责”进入“老有所乐、老有所学”和“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理论探索和社会运作的新阶段,并且在“老有所为、老有所责”上提出了时代的新要求。从狭义人群的老有所依出发,站在过程论的角度进行观察,农村基层科技人员长期置身体制内,目前整体经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历史转变,其中,部分人员已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前之所述三组关联概念,即“老有所为、老有所责”“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与“两个转变”相联系,各自体现出具有时代标签的阶段性特征。

1.计划经济时代的老有所为与老有所责。计划经济条件下单位体制较多强调老年人的社会责任,注重“发挥余热”,注重“大手拉步手”式的传帮带作用。从个人经济角度考察,单位型的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退休职工的经济待遇差别不大,市场物价长期稳定,个人压力相对较小,心理状况基本平衡。在低水平保障体制下,老有所依的问题表现不甚突出。不仅如此,这一阶段的退休职工在“老有所为、老有所责”上体现出一种特殊的自觉性。

2.社会转型时期的老有所乐与老有所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单位体制逐渐解体,“老年余热论”开始淡出。科技人员所具有的基本退休保障出现阶段性差异,老有所乐及其伴生的老有所学进入热潮期。自从这一时期开始,以老有所乐为标志的老年旅游、广场舞为代表的老年文体活动影响广泛,进而老年大学从特定概念的“老干部大学”逐步走向普通退休老人,形成为乐而学的新局面,以至老年大学一座难求。在“老有所乐、老有所学”氛围的影响下,以自我为中心的个人色彩和个性色彩日渐浓化。

3.全面小康阶段的老有所养与老有所依。在整体小康建设过程中,退休职工个人因为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特别是伴随重大改革措施出台而产生较大的经济收入差别。比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的待遇保障、农村医疗制度改革、农村基层站所改革、农村基层文化运行机制改革,等等,对于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经济待遇产生较大影响。不同体制、不同单位间的退休人员因为经济待遇的差别致使心理失衡更加突出。正因如此,对于老年人的“老有所为、老有所责”提出了新要求,赋予了“正能量”“社会参与”的新内涵。

综观以上主要方面,可以看出:“老有所依”的提出相对较晚,它是老龄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对“五老问题”,即“为(老有所为)、乐(老有所乐)、学(老有所学)、养(老有所养)、伴(老有所伴)”的总概括,也是为解决“五老问题”而进行的新探索。“老有所依”的定义,在内容包含上,广泛体现于精神与物质两个层面;在时间连接上,前与“老有所养”相配套,后与“老有所伴”相衔接;在作用发挥上,重归“老有所为、老有所责”,突出“正能量”“社会参与”,成为中国老年人定义幸福的新标准。

(二)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调研范围与调研重点

1.调研范围。按照武汉目前的城市功能分区,7个中心城区中,除洪山区部分地区外,已经全部“脱农”,属于农业产业的“空心区域”;5个功能区中,除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的汉南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外,也已基本“脱农”;6个新城区(含汉南区)中,原有县制和农场制的大部地区也已进入新型工业化建设阶段。因而,本课题调研所至的范围,总体应包括“4+1+2”城区的基层涉农科技工作者,即在行政地域上具体涵盖4个新城区(即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1个中心城区(即洪山区)、2个农业保有区(即汉南区、东西湖区)。鉴于实际状况和课题需要,本课题调研范围限于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四区。

2.调研重点。紧扣“农村基层科技人员老有所依”问题,注意抓住两个重点。(1)突出人员重点。涉农区基层科技人员包含十分广泛,调研重点主要集中在农业科技人员、农村教师、农村医生,兼顾农村文化工作者和农村科普工作者。(2)突出内容重点。老有所依广泛涉及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从这一特征出发,从物质层面向精神层面拓展,课题调研重点主要包括生活待遇、人文关怀、精神需求、权益保障、政策供给和其他延伸情况等6个方面。

3.调研方法。以问卷调查为主,配合座谈会和实地调查,兼以文献调查。(1)座谈会。课题设计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各召开1次座谈会,实际运行中,黄陂区因故未能召开座谈会,原计划洪山区、汉南区、东西湖区集中召开的1次座谈会也因故取消。(2)问卷调查。设想在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各选择1个乡镇(街道)进行问卷调查,实际过程中没有完全实现这一点。(3)实地调查。课题组成员及各区老科协,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实地调查和专题调查。课题组调查与市区两级老科协调查有机结合,其中,课题组主要成员对黄陂长轩岭、黄花涝,新洲旧街、潘塘、徐古,蔡甸玉贤、大集,汉南湘口等进行实地调查;各区老科协在乡镇(街)调查基础上作有专题介绍。

现行政策及其实施,对于后来者往往具有示范作用和相应的心理预期。因此,各区老科协根据课题调研设定要求,原则上按四分之一比例选择临近退休的科技工作者进行问卷调查,借以掌握农村在岗科技人员对于老有所依问题的现实评价及其心理预期。

(三)老有所依与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关联比较研究

从关联性出发,主要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比较:一是农村基层科技人员老有所依的外部比较,主要是与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老有所依比较;二是农村基层科技人员老有所依的内部比较,主要是在农业科技人员、农村教师、农村医生,以及农村文化工作者和农村科普工作者间进行比较;三是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特定人群的特定比较,主要弄清特定人群老有所依的区际差异。四是国家法律、政策措施、社会呼声,以及科协、老科协工作努力等。

二、问卷调查分析

本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600份,其中蔡甸、江夏、黄陂、新洲各150份。回收问卷609份,回收问卷比例为101.5 %。问卷设计要求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乡镇进行,但实际问卷调查中出现超越范围问题。据此,我们结合座谈会和实地调查进行了必要的主观研判。


特别说

 

本问卷调查分为总体调查、分类调查和调查分析三部分进行。从调查问卷的实际回收情况出发,在总体调查部分,除个人基本信息以实际回收的609份问卷实录外,其余百分比数均以600份为基数;在分类调查部分则按行业实有人数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分析部分分析数据分别对应前两部分的基本数据。

 

(一)总体调查:客观描述、主观反应与延伸分析

总体调查,主要了解和分析农村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基本情况、总体状况和发展要求。

1.个人情况客观描述。包括基本信息与相关信息,共两项。

——基本信息:年龄普遍偏高,退休时间基本正常,共产党员居多数。本次调查问卷共涉及609人,其中涉及:退休人员445人,未退休人员164人;男性393人,女性216人;年龄55岁以上402人,45岁至54岁或59岁137人,44岁(含)以下70人;工作年限35年以下237人,36年至40年251人,41年至45年94人,46年以上27人;中共党员387人,民主党派13人,其他209人。

——相关信息:专业职称居多,身体状况整体良好,就医养老有保障。在所调查的609人中,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582人(其中,初级职称125人,中级职称291人,副高职称147人,正高职称19人),其他27人;身体状况方面,健康240人,基本健康325人,不太健康43人,明确表示很不健康的仅1人;就医条件,已有医保570人,优诊6人,自费8人,其他9人(未填16人);养老方式选择中,居家养老424人,社区养老28人,机构养老121人,其他1人(未填35人)。

2.老有所依主观反应。从生活待遇到政策供给,包括5个方面。

——生活待遇:满意和基本满意程度较高。生活待遇满意和基本满意的共493人,占调查总数的82.17%,其中,满意188人(31.33%),基本满意305人(50.83%);不满意86人(14.34%),未见回答21人(3.50%)。对此状况作以支撑的是:569名退休金享有者或预期享有者中,4000元以上达到383人,占总数的63.83%,其中,5000元以上者114人(19.00%),4000元至5000元之间者269人(44.83%);3000元至4000元之间者114人(19.00%)。相比之下,3000元以下72人(12.00%)。

——人文关怀:单位依靠感强于社区归宿感。选择依靠原单位的319人,占总数的53.17%;选择社区归属强烈的151人,占总数的25.17%。从另一方面分析,在“单位归属感”和“社区归属感”这两组不同的选择中,不仅“问题组”内的回答各有差异,而且显示的倾向性比较明显,即对单位归属感表示无所谓的仅占六分之一,对社区归属感表示无所谓的则是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由此看出:在惯性作用下,退休以后的单位归宿感明显强于社区归宿感。

——精神需求:专业追求和科技参与共为双重动力。在专业追求中,选择对原专业仍然独有情钟和具有新的专业追求的共362人,占调查总数的60.33%;表示继续参加科技活动的246人,占调查总数的41%。虽然对专业追求和科技活动追求表示无所谓的各接近三分之一,但专业追求和科技活动追求仍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呈现出“双重动力”作用。进一步分析,专业追求和具体实际存在一定差距,反映主观追求仍然还有实现和发展空间。

——权益保障:权益认可与兼职状况大体相当。选择科技参与权得到保障的240人,占调查总数的40%;实际具有科技兼职和其他兼职的共180人,占调查总数的30%。

——政策供给:体现老有所依的多样化追求。在多选题中从基本要求方面提出多样性诉求,其主要排序如下:参加社会文体活动(273人)→发展老年大学(230人)→设立老科技工作者空间(205人)→参加其他公益性社会活动(166人)→参加公益性科技活动(154人)→希望返聘原单位(46人)。与此相关,对政策供给的主观评价,则表现出如下排序:要求现有政策进一步完善(386人)→肯定现有政策有利于发挥科技工作者余力(174人)→认为现有政策不利于发挥科技工作者余力(41人)。

3.延伸调查。从健康、待遇认同到会员意愿,共6个方面。

——健康认同:视身体更重要及身体、子女、事业三兼顾,为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调查回答的基本选项。其中,认为身体更重要的为357人(59.50%),认为三者兼顾的188人(31.30%),单一选择子女更重要和事业更重要的分别为42人(7%)和13人(2.2%)。

——待遇认同:普遍认为农村老师待遇最高。其中,认为教师待遇较高的269人,占调查总数的44.83%;认为农村医生待遇较高的86人,占调查总数的14.33%;认为农技人员待遇较高的80人,占调查总数的13.33%。以上三类科技人员的经济待遇认同,排序为农村教师→农村医生→农技人员。除此,139人认为公务员和私营企业主待遇较高(23.17%),26人未作回答(4.34%)。

——子女居住:退休科技工作者的日常照顾难以保障。调查显示,同城不同居的子女高达500人,占调查总数的83.33%;在外地的64人,占调查总数的10.67%。子女在国外的为数极少,仅2人,占0.33%。子女同老人住一起的34人,仅占5.67%。

——单位活动:偶有组织和不经常组织活动的单位超过半数。调查显示,202人选择偶有组织(占33.67%),147人选择经常组织(占24.50%),133人选择不经常组织(占22.16%)。选择完全不组织活动或放弃选择的,分别为88人(14.67%)和30人(5.00%)。

——旅游出行:国内外旅游成为退休人员老有所依的重要方式。调查显示:在多项选择中,从高到低的旅游出行人数依次为:市内旅游274人,省内旅游224人,国内旅游176人,境外国外旅游33人。其中旅游出行次数,近年内旅游出行1次的278人,2次138人,3次32人,4次或以上2人。旅游出行0次的140人。

——会员意愿:基本倾向于在老有所为中满足老有所依。在回答“如为老科协会员,希望较多参加的活动”多选题时,选择参观学习的378人次,选择科技咨询的224人次,选择课题调研的81人次。此项调查,表明大多数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希望进行科技咨询和课题调研,在主观意愿上仍然具有科技冲动和创新活力。

(二)分类调查:基本待遇与主观评价

分类调查,主要在于从问卷调查中掌握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的类别差异,并结合文献调查、座谈会和实地调查,对各类人员老有所依目前状况进行具体分析研究。鉴于总体调查中已作全面分析,我们在分类调查中主要就各类人员的待遇状况和主观评价进行重点分析。

本次问卷调查人员职业分布和调查人数,依次为:农技人员225人,农村教师170人,农村医生112人,农村文化工作者29人,农村科普工作者23人。其他科技工作者50人,共609人。

1.农技人员老有所依目前状况调查。参加问卷回答的退休人员总计225人。其主要特点是:

——退休待遇不满意人数比例较高。其中,满意40人(17.78%),基本满意105人(46.67%),不满意66人(29.33%),未见回答14人(6.22%)。不满意和未见回答人员共80人(据了解,此处不回答大多为不满意的特殊表达。下同),在问卷选择中占三分之一以上。

——退休收入较低者居多。其中,5000元以上17人(7.56%),4000元—5000元之间70人(31.11%),3000元—4000元71人(31.56%),3000元以下43人(19.11%),未作回答24人(10.66%)。低收入和未见回答人员共67人,在问卷选择中约占三分之一。

——自身待遇比较评价不高。在对相关行业待遇评价中,农技人员认为待遇最高的是农村教师,选项人数117人(52.00%);其余评价,从高到低的选择依次为:农技人员(32人,占14.22%)、农村医生(17人,占7.56%);认为其他人员较高的50人(22.22%),未见回答9人(4.00%)。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农技人员自身待遇评价居第二位,但与评价最高的农村教师选择人数比例相差37.78个百分点;与处于第三位的农村医生相比,显然受到调查人数基数影响。

2.农村教师老有所依目前状况调查。参加问卷回答的退休人员总计170人。其主要特点是:

——退休待遇整体满意人数比例高。其中,满意75人(44.11%),基本满意81人(47.65%),不满意9人(5.30%),未作回答5人(2.94%)。在各类人员中自身满意度最高,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超过九成。

——实际退休收入相对较高。其中,5000元以上38人(22.35%),4000元—5000元之间108人(63.53%),3000元—4000元10人(5.88%),3000元以下7人(4.12%),未作回答7人(4.12%)。

——自身待遇比较评价最高人数居多。在对相关行业待遇评价中,自我认定待遇最高的80人(47.07%);其余评价,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技人员(32人,18.82%))、农村医生(20人,11.76%))。认为其他人员最高的32人(18.82%),未见回答6人(3.53%)。

3.农村医生老有所依目前状况调查。参加问卷回答的退休人员总计112人。其主要特点是:

——退休待遇感受基本满意大于满意。其中,基本满意66人(58.93%),满意43人(38.39%),不满意3人(2.68%)。满意和基本满意人数共99人,达到97.32%。

——实际退休收入整体相对较高。其中,5000元以上37人(33.04%),4000元—5000元之间63人(56.25%),3000元—4000元10人(8.93%),3000元以下2人(1.78%)。

——自身待遇比较评价次高。在相关行业待遇评价中,认为待遇最高的是农村教师,选项38人(33.93%);其余评价,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村医生(29人,25.90%)、农技人员(2人,1.78%)。认为其他人员较高的42人(37.5%),未见回答1人(0.89%)。

4.农村文化工作者老有所依目前状况调查。参加问卷回答人员总计29人。主要特点是:

——退休待遇感受基本满意人数近半。其中,基本满意14人(48.28%),满意8人(27.59%),不满意2人(6.89%)。未见回答5人(17.24%)。

——退休收入居于中位。其中,5000元以上3人(10.34%),4000元—5000元之间12人(41.38%),3000元—4000元7人(24.14%),3000元以下2人(6.90%)。未见回答5人(17.24%)。

——超过四成人员认为农村教师退休收入最高。选项人数高达13人(44.83%),其余评价,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村医生(5人,17.24%)、其他人员(4人,13.80%)、农技人员(1人,3.45%)。未见回答6人(20.68%)。

5.农村科普工作者老有所依目前状况调查。参加问卷回答人员总计23人。其主要特点是:

——退休待遇基本满意人数比例较高。其中,基本满意14人(60.87%),满意8人(34.78%),不满意1人(4.35%)。

——退休收入相对较高。其中,5000元以上10人(43.48%),4000元—5000元之间6人(26.09%),3000元—4000元5人(21.74%),3000元以下0人。未见回答2人(8.69%)。

——超过半数人员认为农村教师退休收入最高。认为农村教师待遇最高的12人(52.17%),其余评价,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村医生(5人,21.73%))、农技人员(2人,8.70%),其他人员(2人,8.70%)。未见回答2人(8.70%)。

6.其他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目前状况调查。参加问卷回答共50人。其主要特点是:

——退休待遇基本满意人数达到半数。其中,基本满意25人(50.00%),满意14人(28.00%),不满意8人(16.00%)。未见回答3人(6.00%)。

——退休收入整体相对较高。其中,5000元以上9人(18.00%),4000元—5000元之间10人(20.00%),3000元—4000元11人(22.00%),3000元以下18人(36.00%)。未见回答2人(4.00%)。

——三分之一人员认为农村教师退休收入最高。认为农村教师待遇最高的16人(32.00%),其余评价,从高到低,依次为:农村医生(12人,24.00%)、农技人员(11人,22.00%)。其他人员11人(22.00%)。

(三)建议调查:共性建议、单位要求与待遇诉求

问卷调查中设置“您对‘老有所依’的其他想法和建议”一题。归类如下:

1.共性建议。建言进一步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共性要求包含个性要求。本次调查中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提出的社会性共同要求主要包括:

——促进居家养老事业发展,鼓励子女与老人同住一社区,对其购房给予适当补贴,弘扬中华传统孝道,同时利用社会资源,减轻家庭劳作;

——加大老年教育投入,规范化办好老年大学,适当组织退休人员政治、业务学习,提高退休人员医疗保障,加快推动医养结合;

——学习上海、天津等地先进经验,保护老年人权益,创办优质服务的老年公寓,在创建老年宜居社区、创建老年友好城市方面,切实有效地结合武汉实际进行新的探索;

——建立和改善适老化的文化活动环境,其中,黄陂区老科技工作者对区政府所在地前川街建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广场,即“象样的文化大舞台”呼声比较集中。

2.单位要求。希望原所在单位更多关心退休人员。不少已经退休的老科技人员从不同层面,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希望原单位适当组织活动,满足退休人员的政治学习、科技活动、文化娱乐、参观考察等多方面的参与诉求,提高单位活动的参与度。

——希望单位领导能够看望老同志,体现组织温暖。不少同志提出这一方面的要求,其中典型例证是,一位现年84岁的老卫生工作者反映,在卫生部门工作52年,参与创办武汉市第二卫生学校,培养学生遍布武汉各个郊区中医院,但多年来区卫计委领导没有上门看过一次。

3.待遇要求。不同人员相应提出自己的不同要求。内中情况较为复杂,诉求不一,但问题比较集中,代表性问题十分突出,并主要集中在“一高一低”的收入人群中。

——教师待遇诉求。主要表现为教师队伍整体与公务员比、退休老师与在职教师比,期待与公务员和在职人员同等对待,并为“政策落实”而上访,或群访。在调查座谈中,各区教师均有诉求,并具有强烈反映。

——农技人员诉求。农技推广人员有关提高退休待遇呼声最高,要求缩小与其他同类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差距,其中明显表露出一些焦虑情绪,如“说了没用”“被遗忘的角落”“没有谁真正关心我们”,要求“依法理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使无后顾之忧”。据对此次调查农技人员最为集中的江夏乌龙泉、新洲徐古和仓埠、黄陂前川和武湖等街道意见汇总,呼声十分集中,也十分强烈。本次书面问卷调查中的弃答者也大多为基层农技人员,可视为立于待遇诉求之中的一种情绪宣泄。而在各区座谈会上,其他领域退休人员以及在岗人员也对此表示要给予应有的关心。

——职称待遇诉求。为数不多的高级职称获得者反映,退休后没能享受高职称待遇,心理表现不够平衡,希望能够比照相关人员“落实政策待遇”。与此相联系,退休科技工作者对于继续参加职称评定表现较大兴趣。

(四)调查分析

1.基本状况。在老有所依总体满意的认可前提下,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经济收入呈现明显的类别差异。老有所依的基本前提在于物质生活保障。调查显示,各类人员对于生活待遇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的超过八成(82.17%),4000元以上退休金享有者或预期享有者超过六成(63.83%)。在此前提下,各类人员经济方面退休待遇却出现较大差距。以4000元以上者为例,农村教师待遇最高(85.88%);农技、文化、科普人员待遇从低到高,分别占本类人员的38.67%、51.72%、69.57%,农技人员最低;其他科技人员为38.00%。

以下,对农村教师、农村医生、农技人员三类人员按高中低收入状况进行具有比较。

第一,中高收入比较。①4000元以上343名三类人员(即农村教师、农村医生和农技人员。下同)比较。农技、农村教师、农村医生虽然基数不同,但也出现明显差距,其中,农村教师(156人)占45.48%,农村医生(100人)占29.16%,农技人员(87人)占25.36%。(见图1)②5000元以上92名三类人员比较。调查显示的差距更加明显,其中,农村教师(38人)占41.30%,农村医生(37人)占40.22%,农技人员(17人)约占18.48%。(见图2)

 

图1   中高收入状况比较(4000元以上)

 


图2   中高收入状况比较(5000元以上)

 

第二,低收入比较。①4000元以下143名三类人员(即农村教师、农村医生和农技人员。下同)比较。农村教师(17人)约占11.89%,农村医生(12人)约占8.39%,农技人员(114人)占比高达79.72%。(见图3)农技人员约占低收入者的八成。②3000元以下52名三类人员比较。农村教师(7人)占13.46%,农村医生(2人)占3.84%,农技人员(43人)占82.70%。(见图4)目前可见的最低收入人群中,农技人员占到八成以上。

调查可见,从平衡发展充分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对于农村基层科技工作人员低收入者,特别是目前3000元以下收入者应该予以充分关注。

 

图3  低收入状况比较(4000元以下)

 


图4  低收入状况比较(3000元以下)

 

总体比较之外,课题组选择典型街道作有具体比较。例如,据对新洲区徐古镇20名农村基层科技人员问卷调查(退休14名,未退休6人)。其中,10名退休农技人员中,3000元以下收入者(初级)7人,占退休农技人员的70%;4000元以下收入者(初级、中级、副高级各1名)3名,占退休农技人员的30%。其他行业退休人员5名,教师1名,副高,退休收入在4000元至5000元之间;医生2名(初级、中级各1名),退休收入均在4000元至5000元之间;文化工作者正高1名在4000元以下。

2.差异分析。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的基本格局下,农村基层科技人员身份界定产生不同的方向选择。调查显示,目前整体退休收入最高的农村教师,主要受益于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其收入与公务员大体相当,并具有“水涨船高”的伴生效应,这种优势在乡镇事业单位改革中得以固定;退休收入相对较高的农村医生则主要得益于农村医疗制度改革,而其拥有的技术特征,又使他们在退休后获得更多的机会成本,即获得的返聘机会更多。以上两类人员退休收入总体处于前二位。收入影响较大的是农技人员、文化人员、科普人员,其中又以农技人员影响更大。


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基本内容

 

(1)转变单位性质。除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牌子)以及规定的延伸派驻机构外,乡镇其他事业单位要在清退非在编人员基础上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服务组织,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成为独立法人,依法产生法人代表。(2)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乡镇事业单位转制后,所有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脱离财政供养关系,其个人档案资料移交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或劳动保障就业机构代管。(3)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手续的在编在岗人员均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发[2005]28号)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以蔡甸区为例,撤销街乡镇直属农业服务中心(含原农技站、农机站、水产站),分别成立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农机服务中心、水产服务中心等,属于承担政府服务职能的公益性民非企业。财政部门对公益性服务的经费不再按街乡镇事业单位人数的多少来安排,而是按服务主体承担服务项目的多少安排,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

 

农村基层农技人员是本次调查的最大群体。这一群体构成领域复杂,人员众多,广泛分布于农技、农机、林业、种子、水产、水利、兽医等各行业。2003年前,以上人员主要分布在依专业组建的农技站、农机站、林业(林果)站、种子站、水产站、水利站、兽医站中,列入事业单位编制。2003年—2004年,湖北省积极探索“以钱养事”新机制,在京山县和咸宁市咸安区相继进行撤销“七站八所”并买断人员身份的改革。此项改革于2005年在武汉市全面推开。正如企业一样,买断身份的做法,农技、文化、科普等农村基层科技人员身份,从事业单位编制变成民非单位服务岗位,工资收入跌于低水平状况,并且失去经常性增长的制度安排,进而对老有所依产生一定的反向影响,较难足以支撑扩大了的老有所依保障要求。

3.自身特点。在满足物质生活需要的总体安排下,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精神需求具有相应的特殊追求。无论是作为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单位人,还是作为当下环境里的社会人;不管是体制内人,还是体制外人,由于历史因素的影响,农村基层科技人员与其类属的科技人员一样,在人文关怀、精神追求、权益保障和政策供给上,都具有相同表现的特殊性。

第一,人文关怀上的特殊性。社区是社会人的最终归宿。而调查显示的农村基层科技人员退休后的单位归宿感要强于社区归宿感,过半数的选择是在退休后仍然“依靠原单位”。选择社区归宿的只占到二成半。从而对于原单位组织活动,譬如开会学习、外出参观等表现出强烈要求,对于偶尔或不经常组织活动的单位流露出不满情绪。

第二,精神追求上的特殊性。这种精神需求不仅体现于读书看报、文化娱乐、参观旅游等老年人所期待的共性方面,同时也体现于专业追求和创新型的科技活动之中。六成以上(60.33%)调查对象表示对原有专业情有独钟和具有新的专业追求,在主观上希望能有相应的专业生存和发展空间,继续参加科技活动的科技人员实际超过四成(41%)。智力劳动者的劳动特征得到较为充分的反映,进而在精神生活上背书科技工作者的特殊性要求,产生新的发展动力。

第三,权益保障上的特殊性。与以上精神追求相衔接,选择科技参与权得到保障的占到四成(40%),实际具有科技兼职和其他兼职的占到三成(30%),权益认可与实际兼职状况大体相当。从而反映科技人员因其教育、文化、专业、环境背景产生的特殊性。

第四,政策供给上的特殊性。老科技工作者步入晚年后,具有多样化的老有所依追求,希望能够广泛参与社会文体活动、定向参加老年大学活动和经常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体现老年群体要求。在多选题中,以上要求选择超过六成(62.29%)。值得注意的是,选择设立老科技工作者空间、参加公益性科技活动和希望返聘原单位的科技人员接近四成(37.71%),而认为现行政策需要完善的占到六成以上(64.23%)。专业发展上的政策供给要求,反映了老科技工作者对于权益保障的特殊性。

第五,相对于城区特别是中心城区而言,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的精神需求具有向城区和中心城区迁移的强烈愿望和特殊要求,“离乡离土”现象比较突出,譬如城区购房,离乡而住。

4.冲击应对。在家庭规模不断拆分的现实情况下,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社会照顾具有急切的内在要求。全面小康追求下的老有所依急需扩大社会照顾。以社会流动和职业多变为基本前提,中国人的家庭正在加快变小,许多老年夫妇独自居住,空巢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一半或以上,而目前阶段的养老主要依靠自己和家庭成员,对社会服务的需求较大。科技工作者因其社会教育背景、家庭经济条件的特殊性,子女分居或往外地独立发展的情况更为突出,而更多地形成家庭拆分。调查显示,子女不在身边的老科技工作者总数占到94.33%,其中,同城不同居的为83.33%,子女在外地和国外的为11.00%。由此,来自家庭成员,尤其是子女的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显得十分缺乏,特别是贫困家庭失能(半失能)、失智(半失智)老人的照顾更为缺乏,社会照顾日益提上日程。本次调查中,农村老科技工作者对于单位活动组织的渴望、社会文化娱乐的融入、旅游出行的结伴选择,以及老科协活动的参与等,从另一侧面反映了他们对于社会参与的要求。而蔡甸、新洲等区老科协所组织的科协创新基地等,也应对这一需求,在社会照顾上进行了应有的及时补位。

5.延续探讨。在充分肯定老有所依的现有成绩下,农村基层科技人员实际问题需作深入的规律性思考。本次调查中,我们适当引入非退休人员调查、注重区际差别调查、增加政治面貌调查,力求从中发现一些可供思考的规律性问题。

第一,政策保障和示范引导问题。政策保障对于后来者具有显性的示范引导作用。现行社保制度必将影响到在岗人员的退休预期。基于这一思考,本次调查同时选择161名非退休人员进行调查,以了解现行退休政策对他们的影响问题。反映问题,主要包括不同人员的退休待遇问题,尤其是农技领域条件艰辛、身份转变、待遇偏低,由此造成科技人员流失、在岗人员水平能力较低,甚至成为低水平安置就业岗位问题,希望给予政策调整和政策保障。在积极应对农技人员单位性质和身份改变而影响经济待遇、造成收入失衡问题的同时,借鉴水利站所从民非组织重新划归事业单位、街道综合文化中心(站)设立的重新定位,对农村基层科技人员老有所依问题进行来新的思考。

第二,区际差异和区级作用问题。调查了解,在相同的政策环境下,存在幅度略有不同的区际差异。一方面,在政策允许范围和经济条件具备情况下,发挥积极作用,采取相应措施,为科技人员老有所依奠定更好基础;另一方面,目前尚难解决好问题。前者值得肯定,后者正在努力。但是,正因为差异存在,就在一定程度上带来了各区之间的观望、攀比、焦虑和冲动等问题。其中比较突出的是,部分教师因津贴补贴及其系数问题而形成的上访、群访,个别区在岗农技人员在部分退休人员调整补贴后出现反差,即在岗人员收入不及退休人员,以及农技人员区际差别等,需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进行政策调整。

第三,科技人员正能量发挥问题。重视和引导老科技工作者发挥正能量,不仅是老科协发展的需要,更是创建和谐社会、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的需要,同时也是更好体现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需要。本次问卷调查600人,绝大部分为老科协成员,在岗者亦为科技骨干。其中,共产党员387人,占总数的64.50%;民主党派成员13人,占总数2.17%。两者相加共400人,占66.67%。在老有所依总体满意、仍需完善的情况下,如何正确引导农村基层科技人员的利益诉求,尤其是如何更好地体现共产党员的正能量问题,值得单位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深入思考。其中,在老科协组织设立党支部,或依靠退休党支部而建立老科协组织,形成“党支部+”“老科协+”的做法,尤其值得进一步推广。

三、相关问题研究

农村基层科技人员老有所依问题,目前未见总体性的专项政策规定。因而,只能按照种属研究规律,从老有所依的相关政策及其科技人员的特有政策出发,从“上位思考”中寻找共性问题,从“本位思考”中窥见特殊要求,从社会呼声中发现问题所在,并作合理分析与社会借鉴。

(一)国家层面的老有所依根据

1.法律规定。2007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进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科学技术协会和其他科学技术社会团体按照章程在促进学术交流、推进学科建设、发展科学技术普及事业、培养专门人才、开展咨询服务、加强科学技术人员自律和维护科学技术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作用。”作为法律规定,老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蕴含其内。

2.高层声音。至少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强调科技人员应为中高收入人群。2017年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提出:“科技人员应该是中高收入群体。” 二是关注基层科技人员收入保障。2009年11届中国科协年会前夕,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科协主席韩启德在接受媒体专访,畅谈科技工作者待遇时曾经表示:“基层科技人员工资低的让我吓一跳。” 坦言批示相关部门协调可操作措施,“保护科技工作者的利益是我们的责任,我们也会加大力度去解决这个问题,给大家一个交代。”三是鼓励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为。2015年10月,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参加中国老科协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指出:“广大老科技工作者在岗的时候,奋斗在科技第一线,退休以后继续为国家的科技事业奉献光和热,党和人民不会忘记你们,会感谢你们。”“希望老科技工作者,在身体许可和自愿的情况下,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中华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奉献智慧和力量。” 

(二)科协组织的老有所依工作

1.中国科协。作为“科技工作者之家”,中国科协历来重视科技人员状况调查研究,历次调研报告均对科技工作者权益给予充分关注。诸如,2013年,中国科协发布《第二次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报告》指出:仍有31.6%的科技工作者年收入低于城镇在岗职工的平均水平,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他们发挥工作积极性。2016年9月12日《全国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2015报送信息汇总分析》指出:“乡镇基层单位的技术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基层工作待遇不高,农业尤其被认为是弱势、不体面的行业,技术人员工作辛苦,经常爬山涉水,职业上升空间不大,进修深造和职称评聘存在瓶颈。基层农业科技推广、水利工程、公共卫生等领域对年轻人缺乏吸引力,从业技术人员年龄偏大的现象短时间难有改观。基层、一线技术人员招聘难、流失快。”

2.中国老科协。中国老科协的老有所依工作至少包括:一是协会章程中的建家思想。《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章程》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关心和维护老科技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反映老科技工作者的要求和建议,努力建设老科技工作者之家。”二是规划计划中的老有所依设计。中国老科协较早提出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问题。《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即提出:“面对老龄化社会不断发展,在保证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前提下,大力促进老有所为,符合我国当前社会发展阶段的需求,也对建设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三是实际工作中的老有所依实践。2017年出台的《中国老科协事业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提出,进一步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落实”“加强老科技工作者家庭照护制度建设”,要求“对工作成效进行推广宣传,促进成果传播,扩大受益范围”。

(三)社会层面的老有所依呼声

1.提案议案。多年来的国家和地方“两会”的农村与农业声音中,代表委员就乡村教师、乡村医生、农技人员待遇等问题提出较多提案议案。其中,近年“两案”较多集中于乡村医生。农技人员权益问题同时得到代表委员的关注。例如,2014年两会期间,时任全国政协常委、中国科协副主席陈章良从完善农村专业技术推广体系方面提出建议,“保障和改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人员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规范编制,改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管理,依照国家规定给予补贴,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科技人员队伍的稳定。”同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农业科学院院长白先进谈到 “农技推广人员和科研人员不一样,只能凭职称获得相应的待遇,但是目前具有高级职称的推广人员还很少”,建议创立农技推广队伍,“提高农技人员待遇”。尽管如此,但总体而言,对于农技人员关注少于乡村教师和乡村医生。

2.媒体视角。仅以近年两会为例,老有所依频繁见于报道,例如:《聚焦两会:2.3亿老人,将如何老有所依?》(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养老事业创新让"老有所依”充满希望》(《国际在线》)。《让老年人老有所依》(《人民日报》)《寻找老有所依的答案》(《团结报》)。这些整体报道,对于聚焦研究具有启发思维的作用。其中,直接点题的报道有:2013年8月6日《北京晚报》以《老科技工作者怎一个愁字》为题载文,指出“在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作用方面,目前存在着组织不力、覆盖率低,重‘老有所养’、轻‘老有所为’等问题。”

综上可见,国家、社团、社会等多个层面,对包括老科技工作者在内的老有所依问题予以了应有关注。这些关注主要体现在肯定老科技工作者的历史贡献、合法权益、老有所为,以及低收入问题等多方面。但总的来说,对于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问题鲜有专题所述。特别是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群体目前界定不够清晰,乡镇(街)基层科技工作者和村居专业技术人员界线不清,乡村老师和乡村医生与乡镇(街)层级面的教师医生多有交叉。从而对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群体老有所依问题聚焦不够,分级不够,调查研究多处于分散之中(分散研究、分割研究),各地做法不尽相同,群体内部利益协调不尽一致,解决问题先后不一,相关政策措施有待于在理论研究和实践中进一步加以协调解决。

四、武汉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对策建议

结合科技工作者在老有所依方面所面临的共性问题,针对武汉农村基层科技工作者的特殊需求,从物质待遇和精神享有两个层面,准确反映其意见、建议、呼声,为相关部门提供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1.积极平衡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物质需求。物质保障是实现老有所依的生理和安全需要的重要基础。借鉴农村水利重归公益事业单位的成功做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农技、农机、种子、林业、兽医等农村(农业)基本服务领域恢复和建立必要的公益事业编制,可以探索过渡性的“民非组织+事业编制”模式,为多年从事农村基层科技工作的“老人”们进行必要的补偿,在老有所依上进行新的探索。农村基层文化工作者和科普工作者,宜应实行同样措施。从示范效应看,老科技工作者的现行退休待遇,不仅直接影响到他们及其家庭成员的体面生活,而且影响到在岗工作人员今后退休待遇的心理预期和当下的工作态度与事业忠诚度。建议采取措施适当提高农技人员、农村文化工作者和农村科普工作者的退休待遇。

2.高度重视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精神需求。精神需求对于老科技工作者的老有所依尤显重要。老科技工作者长期偏守于体制内生存,在单位工作多年,大多对单位具有深厚感情。目前社保、医保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老科技工作者与原单位本无太大的物质瓜葛,他们对原单位的依靠主要体现于精神层面。遵循中央和地方党委政府一再强调的加强离退休人员管理要求,从“正能量”组织和发挥的角度,用心用情做好老科技工作者工作。原单位对老科技工作者应该多点关爱,经常开展一些适合群体要求的活动,坚持年节走访慰问及必要的学习会、座谈会,加大对困难退休员工的帮扶力度,加强人文关怀,温暖人心,慰藉精神。同时,加快“党支部+”“老科协+”的推广速度,扩大社会覆盖面。

3.重点关注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特殊需求。老有所依的人群侧重各有不同。农村干部老科技工作者由于自身的特殊性,产生了不同于其他群体的特殊精神需求。根据农村老科技工作者子女多不在身边的实际,探索建立社区与单位合作的多方照顾和相互照顾的居家养老新形式。根据老科技工作者专业久长、经验成熟、健康年龄延长的实际,建立“老科技工作者创客空间”,为他们发挥专业所长提供施展的平台。根据老科技工作者学有所长、身居农村基层的实际,组织他们进行文化讲堂、科教辅导、科普工作等相关服务活动,在服务社会中体现专业所展、精神所依,实现积极养老。调查了解到:新洲区老科协有效组织符合条件的基层老科技工作者参加专业技术评定、蔡甸区老科协积极开辟老科技工作者创业创新基地建设、黄陂区老科协认真开展老科技工作者调查研究、江夏区老科协加强与街道老科技工作者的直接联系,在服务老科技工作者的特殊需求中发挥积极作用,建议总结推广。

4.加快推动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社会转型。我国老龄社会养老模式目前已经整体处于从传统家庭养老向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过渡的新阶段。面对家庭经济负担和社会成本日趋加重的新情况,社会化养老趋向呼声越来越高。从制度设计方面,国家正在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大养老服务领域的投入和支持力度。适应这一新形势,科协和老科协应朝向政府致力解决的老有所依问题,朝向全民科技素质提高后的长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决策参考,其中农村基层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正是老科协施展作为的一个重要领域。组织健全的老科协在此方面应该积极探索,争取有所作为、大有所为。

5.不断完善老科协作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创新建设。从老有所依的角度,创造性地开展老科协工作,发挥市区街(乡镇)老科协在老有所依中的积极作用,完善老科协作为“老科技工作者之家”基本建设,以老科技工作者为对象,以服务工作参加老有所依的供给侧结构改革。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市区街三级老科协根据各自重点,建立老科技工作者名册,动态掌握老科技工作者老有所依的基本情况和基本需求,从学习参观、课题研究、项目参与、咨询服务、成员互助等多方面,在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促进双重服务和双重满足。

6.以市老科协为平台开展“社团组织服务老有所依试点”建设。老有所依是全社会关注的重点,社团组织在第三方服务中应积极加强相应的服务工作。中央党校民生与社会建设班课题组就此进行前期研究,撰写了《探索社会组织参与养老服务的新路径》,发表于《人民日报》,为我们提供了新思路。目前市老科协在武汉“老字号”社团组织中成立时间最早,坚持时间最长,会员最多,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近年来,武汉市老科协以老年问题研究为重点,相继开展多项专题调查和课题研究,获得多方好评,成为“武汉市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建设”成员单位。建议以市老科协为平台和试点单位,开展“社团组织服务老有所依试点”建设,总结经验,定向推广,探索新环境下社团服务老有所依的新路子。


课题组成员: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       熊少明  安群慧  徐继平  陶  虹 
                         陈  莉  张  婷
武汉老科技工作者协会     夏碧霞  卢光发  方耀强  马云杰
                         卢 伟  梁布锋  阮泰琪  唐天权
                         高其发  林崇玉  彭光立  王忠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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