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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发展武汉市信息经济新模式、新业态的建议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3/8 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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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快速发展,成为经济增长新引擎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二维码、射频、语音交互、智能推送、手势交互、计算机视觉等新技术在商业领域被广泛运用,出现了许多融合性、跨界的新模式、新业态,如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共享经济、智慧物流、云端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平台经济、3D打印、智能制造、智能机器人、可穿戴设备、VR与AR、宇航和信息系统集成等等。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已然成为重要的经济发展引擎。

在互联网时代,新模式、新业态的企业组织形态呈现出扁平化、去中心化、自组织自适应、社群化、在线化、无边界等特征,资源共享成为新常态。

二、武汉市信息经济新模式、新业态亟待加强

目前,武汉市信息经济的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才刚刚起步,与北京、上海、杭州、深圳等地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一)电子商务方面

杭州依托龙头企业阿里巴巴,电子商务走在全国前列。2015年3月设立“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推进B2B出口跨境电子商务业务。

武汉市电子商务发展相对滞后,主要体现在:主体数量不多,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不高;网络交易规模不大;平台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和辐射能力有限;电子商务服务业欠发达,不能提供高效的专业化服务;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整体氛围不足,缺少引领电商行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二)智能驾驶技术方面

北京市将智能网联驾驶技术列入了重点科技创新工程,专门编制了《北京市智能网联驾驶技术创新工程(2016年—2025年)》,提出北京市智能网联驾驶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及产业发展目标。

武汉于2017年9月出台“中国·武汉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区”规划建设总体方案,计划在5年内打造国际一流的智能网联汽车和智慧交通综合创新试验示范区,这弥补了中部地区的空白,但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

(三)智能制造方面

深圳市制定了详细的智能制造技术应用计划。而武汉在智能制造方面发展较为缓慢,主要问题体现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深度不够,工业企业整体水平不高;产业链不完整,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创新意识不够,关键技术欠缺;人才储备不够,本地人才流失严重,缺乏行业领军人才。

(四)互联网金融方面

上海的互联网金融业态种类十分丰富,P2P、第三方支付、金融资讯服务、网络融资中介等业态快速发展。在沪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等持牌金融机构也纷纷向互联网金融、移动互联领域拓展。银联、支付宝、快钱等主要企业集聚在上海。上海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区的建立将加速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

武汉互联网金融发展比较缓慢,问题体现在:城市无线网络覆盖率不高;基础信息数据库建设不够成熟;“互联网+”产业集群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互联网+”产业发展生态不够适宜,未能形成基于“互联网+”的相关行业的创新业态。

三、支持武汉市信息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以“互联网+”为推手,大力培育新业态

围绕社会管理、民生服务的相关重要应用领域,做好顶层设计。规划并推动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互联网+”重大工程,加快推进基于互联网的商业模式、服务模式、管理模式及供应链、物流链等各类创新,细化“互联网+”产业创新工程的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培育“互联网+”生态体系,形成网络化协同分工新格局;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创新,鼓励搭建资源开放共享平台,积极发展分享经济。

推动互联网向经济社会各领域加速渗透,以融合促创新,最大程度汇聚各类市场要素的创新力量,推动融合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大力拓展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互联网+”产业生态体系和新经济形态。

(二)以“双创”为突破口,培育新模式、新业态

创新创业企业是新模式、新业态的摇篮,特别容易采纳新型商业模式,通过融合、行业跨界整合以及嫁接信息及互联网技术形成新型企业、商业乃至产业组织形态,以此希望实现商业成功。

要深入推进“创谷计划”与“城市合伙人”计划,支持创新工场、创业咖啡、创客空间、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创业小镇等新型众创空间发展,通过市场化方式构建一批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建设新型创业孵化生态系统。

加快实施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落实“先照后证”改革,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为创业创新提供便利的工商登记服务。

(三)集聚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建设信息经济与智慧产业特色园区

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使创新创业的门槛和成本明显降低,众多个体的创新行为势必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力,激发出更多互联网经济新业态、新模式的力量。

以电子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智慧文化创意、云计算与大数据、物联网、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智慧物流、智慧教育、智能机器人、信息安全、新一代互联网技术等作为未来武汉信息经济的核心产业,支持企业尝试采用新业态、新模式,大胆创新,集聚相关企业,形成产业集群,建立专业化特色产业园区。整协同、调度和共享机制,建设园区共性服务云平台,通过大数据和云计算实现园区高校智能化协同管理。

(四)创新管理方式,引导和支持新模式、新业态企业发展

当前,政府的许多管理措施跟不上市场上新模式、新业态的发展,已经成为信息化条件下跨界创新应用的巨大羁绊,亟待建立新的政府服务与管理方式。

政府要加大市场准入、运营服务等环节的政策和管理创新,创新服务方式,为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对新出现的尚不熟悉的新模式、新业态,政府要及时关注,把选择权交给市场,找出存在的问题,为制订新政策提供依据。适度放宽融合性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准入限制,为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成长创造规范的秩序、公平的环境。

(五)要健全支持和保护新模式、新业态企业的法律制度环境

与新模式、新业态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严重滞后。许多现有法律法规不完全适用于新兴领域,诸多新兴领域出现立法或制度空白,如腾讯与360的诉讼案反映出我国《反垄断法》在新形势下面临的挑战;在线租车市场消费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共享单车给城市管理带来难题;网络售假、网络欺诈、侵犯用户隐私等违法违规现象屡见不鲜。传统的管理模式遭遇挑战,而新的管理模式和行业秩序又没有方向,由此导致当前互联网新业态与管理部门矛盾频发。

新业态、新模式迫切需要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保驾护航。建议将电子商务领域专利保护纳入《专利条例》,依法加强创新发明知识产权保护。

完善信息经济安全制度建设。完善信息经济建设安全标准规范、运营体系,健全安全审查与评估制度;大力推进网络安全、入侵检测、身份验证、可信计算、数据安全等网络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自主研发和产业化。

(六)大力培育创业创新文化,树立新时代的创业精神

要尽快形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加强全社会以创新为核心的创业教育,厚植创新文化,增强创业创新意识,使创业创新成为全社会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为习惯。

要营造公平、简政、诚信的环境。用公平遏制、减少创业者谋取各种不正当收益的机会,实现创业者机会均等;政府部门切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改掉阻挠创业的体制和弊端;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加快完善信用立法和执法,促进信用中介服务行业的市场化,通过宣传教育,宣传讲诚信的典型,曝光不讲诚信的行为。

(七)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育复合型跨界人才队伍

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与成长需要大量高素质复合型跨界人才。目前,新业态规模的快速扩张使得人才出现行业性数量短缺。互联网新业态都具有鲜明的“跨界”特征,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和综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支持高校与企业合作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打破学科界限,鼓励各个专业的学生选学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的课程,培养跨专业的复合型相关人才,为“新常态”下信息经济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提供高水平智力支持。


建议人:
武汉理工大学教授   魏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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