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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政策”利在当下影响未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7/4/24 11: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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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促进科技创新、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若干措施综述


2016年3月底,深圳出台《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三个《若干措施》在制度政策上率先做出前瞻性安排,三箭齐发,以制度创新释放制度红利、形成制度动力,将为深圳继续勇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加速“领跑”提供坚实保障和强劲动能。发展靠人民推动,发展用制度保障。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稳定性,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统摄性力量和持久深层的动力源泉。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深圳经济特区30多年的发展历程,首先是适应形势的变化与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创新,不断优化制度和政策环境,逐步建立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的过程。特区发展的每一次跃升,都伴随着制度创新的推进和制度文明的生长。

意义篇

第一,三个《若干措施》是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组合拳

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人才优先发展,三个《若干措施》直指创新驱动的核心、载体和根基,并非孤立的单项政策,而是一套具有内在有机联系的组合拳。

科技创新是关键。将大力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措施》作为第一招,是旗帜鲜明地将科技创新摆在了创新发展的首要位置。创新驱动发展,是党的十八大总揽国际大势、着眼发展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放眼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围绕科技创新的竞争正在成为国际竞争的焦点,科技创新能力正成为提高国际竞争力的关键。再看深圳,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特区发展面临着资源和环境的紧约束,如何突破?唯靠创新!加快形成科技创新的核心竞争力,打造科技创新战略性新优势。近年来,无论是获批成为首个以城市为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还是2015年克服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实现经济逆势上扬,都充分表明深圳的科技创新正从“跟跑”向“领跑”转变。深圳实践证明:科技强,则产业强,产业强,则城市强!

企业是创新主体。三个《若干措施》招招关涉企业发展的前途命运,以企业为载体和主体展开。企业是市场主体和经济的基本细胞,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在推进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中处于关键环节和核心地位。90%以上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职务发明专利生产于企业,这“四个90%”集中反映了深圳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是深圳创新体系的最大特点和优势。一方面,科技创新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才能敏锐把握市场需求,有效整合产学研力量,加快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另一方面,增强创新能力是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勇立市场潮头、追求基业长青的关键因素,正日益成为深圳企业的内生动力和自觉行动。

人才是根本。“功以才成,业由才广”,“黄金累千,不如一贤”。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也是创新活动中最为活跃、最为积极的因素。抓人才就是抓发展,强人才就是强实力。人才是创新的根基,创新驱动实质上是人才驱动。谁拥有一流的创新人才,谁就拥有了科技创新的优势和主导权。没有人才,就没有科技创新、企业竞争力提升、城市未来发展。

第二,三个《若干措施》内容丰富,意义重大

三个《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深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的具体行动。

三个《若干措施》切合深圳发展实际,对标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目标,瞄准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内涵丰富,求新求实求细。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包括四个方面、62条措施,其中47条属于新增政策,占75.8%,15条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了支持力度。明确提出打造“四区”——即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新兴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创新创业生态区。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包括八部分、37条措施,涉及政策点162个,其中128个属于新增政策点,占79%,34个属于在原有政策基础上加大了支持力度。首次明确提出构建从“种子企业”到“领军企业”的良性发展梯队,着力化解企业经营压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二十个方面81条措施,178个政策点。立足人才培养、引进、流动、举荐和评价等机制建设,打破束缚人才事业发展的条条框框。在人才安居保障、给各类人才“松绑”、落实人才自主权、优化人才服务等方面大胆突破,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以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把我市打造成为“人才高地”。

三个《若干措施》,是深圳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准确把握“十三五”时期的发展大势,认真分析“十三五”时期的阶段性特征,结合深圳在国家大局中的使命与定位的重大制度和政策创新。“率先转型发力,以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引领新常态;率先实现‘三个转变’,当好创新驱动发展‘领头羊’;率先在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发挥好经济特区的示范效应;率先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成为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先行区……”

三个《若干措施》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特区的历史使命,以科技创新、企业和人才为突破口,通过制度创新拓宽发展空间,最大程度地释放全社会的潜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

亮点篇

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直击制约发展的难点和深层次障碍

三个《若干措施》直面当前特区发展的突出的困难、矛盾、问题和挑战,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深层次挖掘和打造制度红利。

完善的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者积极性的重要手段。《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第49条提出,支持企业专利申请与维护,对企业首件发明专利授权的国内申请费和代理费予以一定比例的事后支持。奖励年授权发明专利达到10件以上、增长率超过30%、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7年以上,发达国家或地区专利授权10件以上的单位。

强化产业用地拓展企业成长空间。深圳企业加速成长,对发展空间提出更多需求。《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提出,研究划定产业区块控制线,稳定工业用地总规模,先期将制造业基础好、集中连片、符合城市规划的产业园区划入线内管理,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总规模不低于270平方公里,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30%;到2020年通过各种方式提供不少于800万平方米创新型产业用房。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加快土地整备,拓展产业用地来源,到2020年,新增整备用地50平方公里,新增整备用地中用于工业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30%。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直接针对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20个问题。针对“高房价”,《若干措施》除继续坚持和强调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安居型商品房配租配售力度等现有政策外,还提出多方面的新措施或强化措施,使得人才安居保障力度更大、形式更丰富。针对人才评价机制不科学、不完善,提出推动人才管理部门简政放权,取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许可,在高校、卫生系统探索建立与岗位管理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建立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等多项举措。针对人才流动存在的“玻璃门”、“天花板”,《若干措施》提出深圳将实行高层次人才机动编制管理,市外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在我市相关单位可在5年内按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以解决人才的身份顾虑,同时允许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

第二,紧抓事关发展全局的战略任务,着眼长远,宏大布局

三个《若干措施》在整体环境、长远效用上重点突破,既管现在,又管未来,抓住了根本,为深圳在新时期再创新优势注入制度动力。

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围绕深圳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目标,形成了“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打造新兴产业聚集区;强化对外合作,打造开放创新引领区;优化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区”的政策框架。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首提构建良性共生“企业梯队”,“着力打造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为龙头的企业梯队”,具体而言就是:世界级企业、创新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这是一个良好的企业生态体系,既有“参天大树”,又有遍野“花草”。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对人才的扶持不是一个节点,不是一个方面,而是紧紧围绕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涵盖人才引进、培养、流动、评价、创新创业、生活服务等各个方面的全方位的扶持,是全面创新改革的试验。

第三,着眼于人和企业出实招,用强力举措激扬创新创造活力

三个《若干措施》着眼于人和企业做大文章、出大手笔,大胆突破,招招鲜,招招实。

科研项目资金可用在“人头”上。《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改革财政科技资金管理制度,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机制”和“放宽科技计划项目资助资金的使用范围”三个方面切入。提出项目资助资金不设置劳务费比例;允许按规定在劳务费中开支“五险一金”;提高人员绩效支出比例至资助金额50%;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交流费用可自行相互调剂使用。完善了成果转化激励机制,提出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准许市属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协议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作价入股的价格。这令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把焦点放在市场主体的企业身上,提出鼓励企业壮大规模拓展实力,充分发挥大型企业支撑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实施大型龙头企业和跨国企业培育引进计划,新增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企业给予30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同时,设立规模为1500亿元的混合型并购基金,支持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做大做强,并且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子基金的投资引导作用,同时设立规模为100亿元的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重点支持符合深圳产业导向的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

《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惠及面相当广,既有针对高层次人才、紧缺专业人才的特殊支持政策,又有针对各领域各层次人才的普惠性政策。《若干措施》实施后,每年市级财政的投入达44亿元。同时,注重调动企业主体、中介机构、行业协会、人才团体等参与人才引进、培养和开发的积极性,还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的投入,如设立80亿规模的人才创新创业基金支持人才创新创业。重要人才政策基本上达到国内最高水平,部分政策领先。

反响篇

第一,亮点满眼,政策“干货多”

三个《若干措施》力度大、亮点多、细致有突破、落地性强,展示深圳推进创新发展的决心魄力,专家学者点赞,企业人才振奋。

在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张景安看来,《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紧密结合深圳发展实际,落实中央和广东省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着眼未来,非常具有前瞻性、引领性”。

“允许市属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协议确定科技成果交易、作价入股的价格,是突破性很强的措施。”广东省科协党组书记、教授何真表示,《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各类主体创办新型科研机构,加大重大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国有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等举措,能够充分调动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激励机制,有力促进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直接推动产业发展。

中国人才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公共行政与人力资源研究所名誉所长沈荣华认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紧紧围绕人才投资优先保证,让人才收获更多“真金白银”。这是人才新政的关键。聚焦《若干措施》所提出的政策举措,舍得人才投资的突破最大,其力度起码在国内城市中是不多见的。这对支持科技创新人才凭业绩贡献、靠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实现“一朝致富”甚至“一夜暴富”,将起重要作用。

第二,解决企业“痛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谈及三个《若干措施》,很多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不约而同提到“松绑”一词,认为政策真正抓住企业的“痛点”,并提出解决之道。

企业研发经费不足是很多企业的“痛点”。比起大企业,中小企业压力更为紧迫。多家企业负责人表示,随着《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落地,将有效地改变这一局面,给予企业充分的自主权,有更多的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切实支持企业的快速发展需求。

“措施非常具体,有利于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微众银行行长李南青表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围绕企业这一市场主体,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创新能力和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明确意见或具体要求,必将助推企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和协调发展,进一步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并吸引越来越多的有实力的科技型、创新型企业落户深圳。

《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提出大力发展实体经济,着力化解企业经营压力,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这让一直坚守制造业的TCL集团董事长、CEO李东生非常欣喜。他说,制造业是夯实实体经济的根基,深圳鼓励实体经济和制造业发展,并从传统制造向“智能制造”转变,有利于制造业扎根深圳,迈向高端。众企业家认为,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提升企业竞争力的支持措施,给企业吃下了一颗大大的“定心丸”。

第三,补齐短板,打造中国“硅谷”

深圳创新在国内已树立起品牌,但与北京、上海相比,仍在科技基础设施、基础创新能力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专家表示,此次《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通过加大对各类创新载体建设的资助力度,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投资热情,加快追赶世界一流水平的步伐。此外,通过加大供给侧改革力度,引导各种资源更多向基础性、公益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领域配置,有助于尽快提升深圳基础创新能力,加快补齐深圳基础创新能力薄弱的短板,推动创新更可持续。

科技部重大专项“十三五”规划编制专家组组长、国家外国专家局原局长马俊如认为,《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目标明确、含金量高,有利于增强企业信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

“这是一个创业的黄金时代,深圳更是一座创业创新的‘黄金城市’。”深圳市优必选科技有限公司CEO周剑说,《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提出的构建良性梯队企业生态环境,将提升深圳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四,抓住“牛鼻子”,体制改革力度大、突破性强

多位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科技体制改革角度来看,《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力度很大,有利于促进深圳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提升科研体系效率,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对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深远意义。专家表示,《若干措施》关于创新科技管理机制、打造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的提法,抓住了问题的“牛鼻子”,有利于率先破解目前全国存在的科技体制难题和弊端。

“体制创新形成的制度优势,是深圳发展的第一推动力。”深圳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董晓远认为,深圳的制度优势吸引了国内外资本、劳动、技术等生产要素源源不断地流入,成就了深圳经济的起飞与持续高速增长。他说,《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政策立意高、连续性强、出台时机好,能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主任、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王辉耀认为深圳人才新政是继上海和北京后,我国人才新政的又一重大创新和突破,其政策集合了很多地方的创新点,是十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人才政策改革。综合开发研究院(中国·深圳)副院长曲建则认为,此次深圳出台的人才新政突破很大,是一个立足眼前、着眼长远的一揽子政策,对人才的吸引将是全方位的。


建议人:中共武汉市委政研室课题组  李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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