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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科协关于做好2015年调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5/3/31 12:5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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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为统领,更好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协联系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智慧,总结市科协系统的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市科协决定在全市科协系统开展科协工作理论调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发挥科协组织在党的群众工作和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我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国家中心城市工作大局,围绕我市发展迫切需要解决的科技问题,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围绕市科协工作全局,组织开展全市科协系统调研工作,提升科协工作的决策水平,为科学决策建言献策。
    二、调研内容
    2015年在全市科协系统开展调研工作的主要内容是:探讨科协组织的属性特点和科协工作的内在规律,总结提炼科协工作的成功经验,为科协工作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和工作氛围,为科协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于4月28日之前填写上报《2015年武汉市科协调研项目申报表》,做好调研工作准备。
    (二)开展实施阶段。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调研题目,开展好调查研究工作,完成好确定的调研项目,形成调研报告。
    (三)上报评选阶段。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的调研项目务必在9月30日之前完成调研报告的上报工作。根据完成调研项目的重要性及涉及范围,调研报告内容、意义和价值,市科协将组织专家评选出具有很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优秀调研文章。
    四、保障条件
    (一)组织保障。成立武汉市科协工作理论调研领导小组,卢光发主席任组长,陈光勇、杨军、郑华副主席、张太玲巡视员任副组长。聘请相关专家成立理论调研成果评审小组。
    (二)经费保障。市科协将调研工作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安排一定的专项费用,以保障调研工作正常运行。 
    (三)制度保障。将调研工作纳入全市科协目标管理,在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和各直属单位中推行,年终考核,并择优奖励。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要把调研工作作为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提高工作水平的重要工作内容和措施抓紧抓落实,与编制市科协“十三五”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做到领导重视,周密设计,精心实施,扎实开展。
    (二)加强考核,激励先进。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每年须提交1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凡被《科协论坛》、《长江日报》、《武汉宣传》、《大众科技报》采用或得到区级、市级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调研报告,将作为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讲求方法,实事求是。各区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要认真制定调研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调查研究。要把个别访谈与集体座谈、普遍调查与典型调查有机结合,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有机结合,使调查内容尽可能全面、准确、公正地反映客观情况。
    (四)注重实效,有操作性。调研工作要紧密联系实际,形成的调研报告要紧扣主题,观点鲜明,材料翔实,论证充分,言之有物,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能够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联 系 人:曾  波   陶  虹   
    电    话:027-65692047

    电子信箱:whskxdxb@163.com


附件:2015年武汉市科协调研项目申报表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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